山东,王某是一名记者,她因为买了110码的婴儿装,又把之前穿旧了的90码的婴儿装退给商家而出名了,最后自己也主动申请离职,还在网上发了道歉信,说自己是因为一时的贪念、贪小便宜,才造成了这样的大错,希望大家谅解。可是,网友们看到她的工作性质后,真的是后背发凉,作为宣传正能量的职位,怎么能做出如此不诚信的事情呢? 她只是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融媒体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说是一名记者。 她现在怀孕了,还是孕晚期,这也是在她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布道歉信时说到的。 她也详述了自己的恶劣行为,说自己在2025年11月21日的时候,在牙牙子童装铺那里买了一件90码的婴儿装。 在12月28日的时候,又在该店买了一件110码的婴儿装。 但是她因为贪图小便宜,在12月30日的时候收到110码的童装后,就申请了退货。 但是她退的货不是这件新的,而是把之前买的90码的婴儿装给退了回去。 店家一看,这剧情怎么和网上说的一样啊,把穿得又旧又脏又破的衣服给退回来了,这显然是想白嫖。 因此,店家马上驳回。 王某没有反省,再次申请退货,店家又再次驳回,结果她申请了第五次被驳回后,在第六次的时候居然成功了。 店家很不服气,直接在网上就发布视频,虽说没有指名道姓,但也说了哪个地方的王女士。 王某就不舒服了,感觉自己退货是理直气壮的,居然跑到人家的账号下面留言,还让别人关门大吉,还辱骂别人的家人。 人家的家人那可是底线呀。 店家直接再次发视频,说自己的童装店即使不做了,也要反抗到底,直接报出了王女士更加细致的信息。 最后事情就越闹越大,单位也发现了是自家的员工,赶紧找到王某询问情况,是不是她做的。 王某突然幡然醒悟,感觉自己的言行怎么造成了如此恶劣的影响,才加以反思。 这时自己的良知一下被激活,发现自己的工作性质不就是传递正能量的吗?怎么自己居然做出了如此让人痛恨的事情? 平时都在报道这些不诚信的行为,这些把穿得又脏又破的衣服退给商家的行为是可耻的,可是自己偏偏做了。 最后,她不想连累自己的工作单位,赶紧离职。 单位也立即发布声明,说该女子已经辞职,事情属实。 随后,王某又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布道歉信,内容非常诚恳。 当然,她也叙述了自己是孕晚期,情绪不大稳定,再加上平时就比较暴躁,这两者一加起来,就做出了如此让人不理解的事情。 总的一句话,还是希望大家不要贪图小便宜,要诚信,情绪也要稳定,不能去诋毁别人的家庭,还让别人关门大吉,最后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原谅自己。 其实大家不存在原不原谅王某,因为平时就没有什么交际,只是针对这个事情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既然自己有小孩子,就应该塑造正确的价值观,怎么能够以这样不诚信、贪便宜的行为,去损害别人的利益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更何况,王某是一名记者呀!这个身份本就让人都会高看一眼,都觉得她做的事情就应该是正能量的。 可现在她不但在申请了五次退货不成功的情况下还继续申请,这就有点不到手不罢休的架势,完全是给平台和店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看起来第六次退货她成功了,实则她是失败了。 店铺也被逼上了绝路,才进行了反击,最后王某也一败涂地,声名尽毁。 接下来她的路该怎么走? 肯定是要转变自己的价值观,回到正轨上去,引导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孩子。 在这个过程当中,她的家人也有一定责任,这个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难道自己家人不知道吗?难道就不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一下,帮她理顺价值观吗? 当然,王某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道歉信也写得非常诚恳,相信她已经认识到错误了,希望她也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从此的价值观能够更加的积极、正能量些。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