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6岁女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人,她突然头晕,同事们送她到了医

小凡风鸣 2026-01-21 10:35:05

上海,一46岁女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人,她突然头晕,同事们送她到了医院,医院发现,女子是脑出血,需要立刻进行手术,可手术需要签字,女子叫来远亲,远亲为人厚道,立刻赶来签字,并垫付了30000元手术费,谁知女子昏迷,直接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医药费高达21万。   每天5000到10000元的费用还在疯狂递增,医院的缴费通知一次次送到远亲手上。   他掏空积蓄垫付的3万,在巨额医药费面前,连水花也没溅起来。   更绝望的是,当他想动用女子的财产抵扣费用时,律师的一句话直接浇灭了所有希望:你是远亲,既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是监护人,没资格动她的钱! 好心救急为何落得进退两难?无亲无靠的独居者,重病后连救命都成了难题?这场发生在上海的真实困境,藏着太多人不愿面对的现实。   女子姓蒋,46岁,在上海独居多年,父母早年离世,未婚未育,唯一的姑姑2025年4月病逝,舅舅早已离世,血缘至亲尽数离场。   平日里她工作稳定、身体硬朗,独居生活清净自在,可这份清净在2025年10月14日清晨被彻底打破。   当天凌晨6点多,蒋女士起床时突发眩晕,身体发软倒在床边,挣扎半个多小时后,才勉强拨通同事电话请假,声音虚弱到几乎听不清。   同事们察觉异常,立刻上门探望,发现蒋女士蜷缩在地、脸色惨白、意识模糊,只能发出微弱呻吟,众人当即拨打120,将她紧急送往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经头颅CT检查,医生确诊为急性脑出血,出血量较大,必须立即手术,否则危及生命。   手术迫在眉睫,可医院规定手术同意书必须由直系亲属签字,蒋女士无亲无靠,同事们急得团团转却无签字资格,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流逝。   就在这时,半昏迷的蒋女士喃喃说出远房表亲吴先生的名字和电话——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两人平日仅过年偶尔见面。   接到电话的吴先生正在上班,得知情况后立刻请假赶往医院,听完医生说明后毫无推诿,当场签字并垫付了3万元手术费,只想着先救人。   2025年10月14日下午2点,蒋女士被推进手术室,手术持续4小时后顺利结束,可术后第二天,她病情突然反复,还被查出合并烟雾病,直接转入重症监护室,此后一直昏迷,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截至2025年11月20日,短短37天,医药费飙升至21万元,重症监护室每日费用高达5000到10000元,医院多次催促吴先生补缴费用,否则将停止治疗。   吴先生只是普通工薪族,月薪几千元,3万元垫付已掏空全部积蓄,面对后续巨额费用,他彻底扛不住了。   走投无路的吴先生咨询律师,希望动用蒋女士的存款和房产抵扣医药费,却得到了绝望的答复。   律师明确表示,依据《民法典》第28条、第31条和第1127条规定,吴先生作为远亲,既不在法定监护顺序内,也非法定继承人,未获指定监护资格前,无权处置蒋女士的财产。   绝望之下,吴先生向街道办和居委会求助。 居委会第一时间向派出所申请查询蒋女士其他近亲属,同时联系了她兰州姑姑家的子女,可表亲不属于近亲属,对方因工作家庭原因无法前来照顾。   居委会还尝试联系蒋女士的重疾险投保公司,希望代签理赔手续先行赔付,却被保险公司以“非法定监护人、无签字权限”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居委会于2025年11月22日向法院申请宣告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指定监护人。   律师补充说明,吴先生垫付的3万元属于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待监护人确定后,可凭垫付凭证通过诉讼主张返还;若蒋女士不幸离世,也可在遗产分配前优先主张清偿。   截至目前,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蒋女士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医药费持续增加。   这场悲剧暴露了独居人士的致命困境:无亲无靠时,重病昏迷后的监护权缺失、财产处置难等问题,随时可能压垮生命希望。   吴先生的善良不该被辜负,蒋女士的生命不该被费用困住,破局既需法律流程高效推进,更需社会层面兜底保障。   愿每一位独居者都能提前做好规划,愿这个社会能多一份保障,让危难时刻的独居者不再孤立无援。 信源:病情突然恶化!46岁上海独身女子昏迷两月后不幸离世,“身后事”谁说得算?-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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