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向联合国递交申请! 1月16日,我国向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递交申请,拟将福建厦门作为新联合国BBNJ《公海条约》秘书处所在地。 1月17日,联合国《公海条约》正式生效,该条约搞了近20年谈判,终于成了首个管公海的“法律本子”。 该协议的谈判从2004年就启动了,中间历经多轮磋商博弈,2023年6月才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同年9月开放给各国签署。 2025年9月19日,协定达到60个国家的批准门槛,按照规则,在120天后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已有83个国家批准这份协定,145个国家完成签署,第一次缔约方大会的筹备工作正在推进,预计今年晚些时候举行。 公海覆盖了世界海洋的大部分区域,在此之前,这片广阔海域一直缺乏全面的法律保护。相关保护措施大多局限在各国管辖的水域和沿海水域,公海一度处于“无专门规矩可依”的状态。 全球现有不少海洋保护区,但严格限制捕鱼等活动的区域数量有限。海洋生态正面临诸多压力,塑料污染、过度捕捞、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持续加剧。2025年全球海洋上层2000米热含量已连续9年刷新有观测记录以来的最高值,海洋紧急状况正逼近不可逆转的临界点。 《公海条约》生效后,将从四个核心方面规范公海治理。包括深海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公海保护区的划定、环境影响评价的统一标准,以及能力建设与技术转让的机制化。这些规定填补了公海治理的法律空白,给全球海洋保护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协定生效后,秘书处的选址工作立刻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目前已有智利海港城市瓦尔帕莱索、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表达过承办意向,我国选择此时递交申请,时机把握十分关键。 我国递交的申请明确提议厦门作为秘书处候选城市。选择厦门并非偶然,这座城市的综合条件与协定宗旨高度契合。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和自贸片区,外向型经济基础扎实,2024年外贸进出口额突破九千三百亿元,国际物流和贸易服务经验足够丰富。 厦门的海丝中央法务区聚集了上千家法务机构,涉外案件处理能力覆盖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种专业的涉外法务能力,能精准匹配秘书处的协调、规则对接等核心职能。 厦门的海洋生态保护成效也很突出。中华白海豚种群数量保持稳定,红树林保护工作成为行业典范。这些特质和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目标高度契合,能为秘书处工作提供直观的实践参考。 我国本身就是海洋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引领者。自2020年起,我国连续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公海重点渔场实行自主休渔措施。2022年起,又在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试行自主休渔,把远洋渔业作业中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公海海域及鱼种都纳入休渔范围。 我国还深度参与了《公海条约》各阶段谈判,从2004年启动谈判到2023年正式达成,全程发挥建设性作用。条约生效当天,我国就成为缔约方,主动践行协定要求。 此次申请厦门作为秘书处所在地,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格局。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海洋治理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相对有限。 若厦门成功入选,将成为首个承办联合国专门机构的中国城市。这能让发展中国家在海洋规则制定、公海资源利用等议题中拥有更足话语权,打破西方长期垄断的治理格局。 国际社会对《公海条约》生效普遍持欢迎态度。欧盟已经承诺通过专属的全球海洋计划提供支持,这个计划去年六月在第三届联合国海洋大会上启动,首期千万欧元的技术援助部分已经投入运营。 不过协定落地仍面临不少挑战。这份条约目前只是框架性文件,具体实施制度还需完善。今年三月将举行筹备委员会会议,协商确定缔约国大会议事规则、科学技术机构组建等关键内容。 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具体模式、公海保护区的选址标准等,都需要各缔约国进一步谈判达成共识。这些议题涉及各国利益,谈判过程预计会充满博弈。 多数发展中国家缺乏深海环境影响评估、尖端海洋科研的专业人才和财政资源。建立充足的资金机制,提供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支持,成为协定能否真正落地的关键。 我国的申请,也是在为全球海洋治理补位。面对部分国家退出国际组织留下的治理空白,我国主动承担责任,为《公海条约》实施提供坚实支撑,避免全球海洋治理出现断层。 厦门若能成为秘书处所在地,将成为全球海洋治理的对话枢纽。这座城市连接海丝沿线国家,能以合作共赢理念促进各国协作,让海洋生态保护的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地区。 这份申请承载的不仅是一座城市的国际化发展愿景,更是我国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国际秩序的初心。从厦门湾到全球公海,我国正以实际行动践行多边主义,助力全球海洋治理进入新阶段。 后续随着筹备委员会会议推进、缔约方大会召开,秘书处选址结果将逐步明晰。我国也会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协定各项规定落地,守护好人类共同的蓝色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