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一男子在某卫生院上班,在网上认识了两位14岁的女孩,男子垂涎于女孩的美貌,就邀约了线下见面。先跟女孩来某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之后又约了另一位女孩廖某去开房,跟廖某甚至发生了三次关系。当时,女孩来某跟廖某都只有14岁,还是幼女。事件被揭发,男子被上诉,如今案件有了审理结果。 大风新闻1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男子的父亲,是一名某部门的工作人员,亲自给儿子作无罪辩护。经过一审、二审、再复核,最近,判定结果终于下来。 刘某在乡村的某个卫生所担任医师,平时闲来没事,就到网上去撩妹。 当时刘某先撩到 一个叫做来某的女生。刘某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医生。对方女孩听到之后还挺感兴趣。于是,俩人就通过社交软件互相加了好友,之后有意想要确立交往关系。 没多久之后,刘某就驾驶车辆,来到了女孩来某的家住地,在当地的某个酒店开了房间,邀约了来某到酒店开房。 当天,刘某就跟来某发生了男女关系,而来某当时还没有年满14岁。 此外,这位刘某又继续在网上找寻目标,这次他又盯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廖某,俩人也是先在网上聊天,聊着聊着,就互相加了好友。 没多久,刘某也邀约廖某线下见面,俩人在永州的某处酒店开房,当天也发生了关系。 这一天完事之后,刘某的生理又来了反应,继续跟廖某发生了关系,最后俩人各自回家。 这次发生关系之后,刘某非常想念廖某,时不时的发去短信,表示自己的相思之情,想要再次跟廖某见面。于是,刘某就继续约廖某线下见面,俩人又再次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刘某跟廖某前后一共发生了3次男女之间的关系。当时廖某的年龄,也没有满14岁。 事发之后,事件暴露,刘某被指认为:侵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且是两位、甚至还多次发生关系。 但是刘某却指出,自己并没有跟这两位女子发生关系,之后两位女孩均如实描述了当时的情况。结合调取的酒店监控记录,事实证据都在。 一审判定,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这个时候,刘某提出了上诉,他的父亲当时就任于某个部门,决定亲自给儿子作无罪辩护。 经过二审,审判是这样的:认为对于刘某的量刑不当。 就是说,刘某在进行男女关系的时候,并没有使用暴力,当时对方女孩也是你情我愿的。这样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二审改判为6年。 刘某的父亲则再次提出申诉,他就是想要给儿子作无罪辩护。经过决定,同意再审。 直至2025年1月14日,这个案件终于再次得到宣判: 刘某涉嫌侵犯幼女,其罪名已然成立。经过审理之后认定,证据确认、并且充分,刘某侵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二人,经过审理之后确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 1.男子跟未满14周岁的两名幼女发生了性关系,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呢?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跟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此行为严重违法,构成侵犯罪,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涉及多名幼女、多次发生关系,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恶劣,可能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根据这个法律条文可以知道,刘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而且,他还跟其中一位幼女甚至发生了3次关系,属于情节恶劣,可能还会量刑、增加刑罚。 2.如果未满14周岁的女孩,自愿跟男子发生男女关系,男子是否构成犯罪呢? 根据《刑法》规定,跟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了关系,即使对方同意,也构成侵犯罪,这是大罪,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的规定是,对方女孩未满14周岁,不管是否自愿,男子的行为都构成严重犯罪,法律都会严惩。 由此可见,刘某的罪行已经确立,不管之后如何去做无罪辩护,他都要受到严厉制裁。另外,还需要结合量刑,如果跟多名幼女、进行多次男女行为,刘某还会增加刑罚。 由此可见,“法”,对于未成年的保护,是非常严厉的,任何侵害行为,都将要受到严惩。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用户10xxx46
男子的父亲肯定不是什么鸟必须撤职查办。
lgf4878a
本来这个法律依据就是太含湖了。不够严谨
www 回复 01-15 10:21
23 f2
www 回复 01-15 10:21
幼儿
林哥
二审有猫腻
五宝山陈三 回复 01-15 04:58
法院就是这样!这次用你的证据,下次用他的证据!普通人那知道那么多?只觉得不公平!人家给你说:你的证据不对!
用户45xxx35 回复 01-15 08:04
所以,你敢不服?!
爱你不是两三天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开心!
用户10xxx47
未成年女孩就这么色,大了怎么办!
缝纫机乐队 回复 01-15 08:43
你踏马还是个人
www 回复 01-15 10:21
23 f2
心想事成
应该枪毙
孤狼
无罪是不可能的,未满16岁不论是否自愿都算侵害
低调做人 回复 01-15 03:03
到你跟前又变16岁了
我有个朋友想问问 回复 01-15 04:34
14周岁。
谢挺疯
老无赖,14岁以下就是幼女,跟七岁以上十四岁以下都一样。难道和七岁的只要你情我愿也可以搞?
招财猫
建议不要判刑,直接阉+割就可以了
用户10xxx31
几年前官员跟未满14周岁的女孩生关系?最后判了个嫖宿幼女罪 不按强奸罪来判
埃拉西亚 回复 01-15 08:54
嫖宿幼女不比强奸罪重?
weaponfans 回复 01-15 09:27
那个应该是给钱了
一往情深
要是换成老刘女儿的话估计得判18年
一粒米子
这男的确实有罪,但是这两个女孩14岁就敢跟网上约的男人见面去酒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实话,还自愿发生关系
愤怒不减当年
做死
莉岩红
量刑确实不当,应该判10年!!!
勇敢的心
14的很会玩啊
用户22xxx81
没收作案工具!
用户10xxx90
父子全扬名了
海阔天空
我看了对该男子做化学阉割比较合适
光&影
那之前的嫖宿幼女罪才判几年啊?这个罪名究竟是怎么处理的?删除了?还是封存了?[滑稽笑]
飞龙学习
是不是酒店开房登记被警察查到的?一看好家伙都不满14周岁。
环球
就的枪毙了!
外号打桩机
1个1次,1个3次,按最低3年算,最低也该是3*4=12年吧
用户14xxx49 回复 01-15 09:04
合理合法有理有据[捂脸哭]
用户10xxx19
两个女孩是不是处女,处女要加重处罚!
勇敢的心 回复 01-15 06:58
怎么可能是
时过境迁 回复 01-15 07:45
这就不得而知了 两女孩既然那么好哄骗 答案有带估计
默默无闻1534
这家伙太可怕了,家里要是有女儿不就倒霉了
时过境迁 回复 01-15 07:46
难说
真假仙
现在的小孩也都疯狂了…,不知道都在乎什么?是被金钱诱惑么?
民族观察家
色字头上一把刀
老陈醋
万恶淫为首。
火星农民工叔叔马丁
这个事情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用户10xxx37
多判几年,假如女孩是他女儿,他怎么想,就是他父亲有权,沒有毛病吧
滴水
当场砍头,免得浪费水电费
艺馨
国企央企事业单位普通正式招工岗位应该按公务员考试要求招录,打破小圈子最大程度减少人事用工福敗。
用户48xxx70 回复 01-15 09:01
天真
用户10xxx47
疑点重重,事情过去太久,很难证明确实发生了关系,特别是物证,不可能充分的。
活去活来
一共四次,一次两年
用户10xxx27
应该严惩
wjh_dizao
这转述不全面,大家还是去看案情吧
用户11xxx82
应该枪决
用户10xxx22
案发时候没到14吧
山里红
这个医生不老实,到处找女人发生性关系,8年是个教训。
云淡风轻
小心打雷
用户10xxx05
首先声明我不是同情罪犯,现在孩子发育早,如果是自愿发生关系,玛德爱咋咋地吧
用户10xxx07 回复 01-15 09:15
看着不正常,要确认一下年龄[捂脸哭]就是不知道女的说谎,我满14了,然后芭比Q了
用户11xxx23
发展多几年后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唉!
D L M
真实社会,没揭发的多了
越人
这事怎么发现的,没交代清楚
用户18xxx09
上面不是说14岁了吗。怎么后面又说未满14岁
江南
应立规:凡与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一律强行指定医院进行永久性‘人工切割掉作案工具’处理。
太阳鱼
这个到底有没有14岁?前面说的是两个14岁女孩,后面又说未满14岁。关键的数据都这么模糊,这样的文章还是别发了!垃圾!!!
用户13xxx09
什么都能改,这个年龄不能改吗,现在的孩子都早熟,什么都懂,杀人也懂
用户75xxx03
吃软软草下场
爱德华
不是上诉不加刑吗?再审怎么又加了2年?
用户45xxx35 回复 01-15 08:05
呵呵……
原乡人 回复 01-15 13:25
上诉不加刑。重审洗牌了
用户11xxx89
法律规定多少岁是未成年,然而现在有多少未成年人做出了成年人的事。你还当他们是未成年人吗?
v
情节严重还才八年,多次,人数两人,有点离谱啊
nmals888
判的太少了,基本没有威慑力
绝处逢生 Guard you
女孩也有一定
夸父
永州,当初那个暗恋我的18岁的美丽姑娘,苦苦暗恋了我6年
LOng龍
女子掩盖自己14岁骗男,男子要判刑?
汪老师
告诉我是哪个网上呀
~_~長白山的人參~_~
应该死刑
诗可朗
苍蝇不叮无缝蛋
王一凡
古时候女子14岁就可以嫁人了,当然,现在可不能这么干,要不然一旦东窗事发,牢底坐穿啊。
ǒ听说ぷ
男的太傻了,在法庭上就应该一口咬定她俩跟我说有16岁的,14岁我肯定不敢啊!!
七星高照
真特么逗。
꧁☬༺魅༻☬꧂
这爹害儿子[抠鼻]
淡水河愚妇
真嫩。。这么小的丫头。就能弄了??
夢與遠方 回复 01-15 08:14
你几岁弄的🙂
LL
统一全国最低工资!失业金!失业即可领取!养老医疗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严惩违法加班!不在工农中建存款!不买保险!把北上广深的房子卖几百万!回老家!请大家转发!
啊泽爱剪辑
糊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