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69岁老人被查出癌症,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他放心不下瘫痪多年的养女,只好把27岁的养女托付给养老院,为了不让养女担心,他谎称自己只是去做一个小手术,等治完病了,就接养女回家,然而,老人这一走再也没回来,养女得知后悲痛不已,好在结局暖心! 20多年前,刘老汉捡来一个女娃,虽然不是亲生的,可在他心里,比亲闺女还亲。 刘老汉条件并不好,但他还是省吃俭用,把闺女抚养成人。 直到2014年,一场车祸把闺女撞成了高位截瘫,脖子以下都动不了。 从那以后,老汉的日子就围着闺女转。闺女躺床上10年,老汉每天给她擦身、喂饭,连上厕所都得抱上抱下。 家里日子虽然过的穷,老汉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却给闺女买电脑,在她屋里贴了粉色墙纸,装了空调,好提高她的生活质量。 今年1月,老汉查出来癌症晚期,医生说没多少日子了。 他躺在医院病床上,瞅着天花板眼泪直掉。要是自己走了,闺女咋办? 闺女10年没出过门,连饭都不会自己做,难道要饿死?思来想去,他咬咬牙把只有27岁的闺女送进了养老院。 接下来的日子,他就在医院和养老院两头跑。 后来,他拉着闺女的手,故作轻松地说,爸去做个小手术,过几天就接你回家! 闺女信了,还嘱咐他:你去吧,别担心我。 可老汉这一走,就再没回来。 1月3号,他病情突然恶化,连话都说不出来,临走前还攥着养老院的电话号码,眼睛睁得老大。他是想闺女啊! 闺女在养老院得知消息时,悲痛不已。 她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只能用唯一能活动的手指刷手机,把对父亲的思念写成一段段文字发到网上:爸,你说去做手术,咋还不回来?我给你留着新电脑呢,你不是说要看我坐起来吗? 视频里,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说父亲总捡旧衣服穿,却给她买新电脑,说父亲屋里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却把她的房间收拾得像公主房。 其实,老汉送闺女去养老院时,自己都不知道病情有多重。 他以为只是个小手术,想着做完就接闺女回家。可命运偏要捉弄人,他这一走,把闺女一个人留在了世上。 好在有关部门没忘了这对苦命父女。他们把刘女士列为“五保户”,残联给她安排了心理辅导,还给她办了低保和护理补贴。 现在,刘女士最大的心愿是能坐起来。 她说,爸走前总说,等他不在了,我要能自己吃饭、上厕所。我现在虽然站不起来,但想治治看,哪怕坐轮椅也行,不能让爸在地下还操心。 这世上最疼人的,往往是那些不会说漂亮话的老实人。老汉用一个小手术的谎言,把生的希望留给了闺女,自己却带着遗憾走了。 或许,这就是亲情最真实的模样。不是惊天动地的誓言,是你疼我一程,我念你一生。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这个案例看着让人心酸,但最后有关部门的托底保障,正是这部法规在现实中最真实的体现。 刘女士在父亲去世后,之所以能被列为五保户并获得一系列救助,完全是因为她的情况精准卡在了这条法律红线内。 五保户不是想当就能当,得符合“三无”硬标准。 刘女士27岁,高位截瘫,脖子以下动不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她靠父亲低保维持生活,父亲一走,经济来源彻底断了。 她虽然有养父,但养父已去世,赡养关系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且她是养女,并非养父的法定继承人反向赡养,也没有其他近亲属,如亲生父母、兄弟姐妹能依靠。 这三条她全占了,所以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供养,这是她的法定权利。 法条里的供养内容不光是发钱,还包括供住、供医、供葬以及照料护理。 案例里提到,早在老人去世前一个月,有关就已经介入,把父女俩都列为了“五保户”。 这说明不是非得等家属哭着来申请,只要发现辖区内有人符合条件,就得伸手拉一把。 刘女士现在的低保、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加上养老院的床位、心理辅导,甚至以后如果她想做康复治疗,大部分费用都能通过这个特困供养体系报销。这就是法律给她筑起的最后一道防线。 养父刘老汉是个没文化的老实人,他送女儿去养老院,其实是在用自己最后的力气,试图给女儿找一个公家靠山。 他可能不懂法条,但他朴素地知道:我快死了,我得把孩子交给国家管,国家才管得久。 而国家也没辜负这份托付。当老汉的个人力量耗尽离世后,社会救助体系无缝衔接顶了上来。这也算是一种温情的接力。 刘女士是不幸的,但也算是幸运的!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