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相亲被强奸,陕西男子获刑2年6个月 陕西一男子与相亲女子初次见面,强行发生关

老傅谈事 2026-01-04 18:24:52

女子相亲被强奸,陕西男子获刑2年6个月 陕西一男子与相亲女子初次见面,强行发生关系获刑2年6个月,警钟长鸣! 据媒体今天报道,2025年2月10日,陕西37岁的男子吉某,在互联网的征婚网站上,获取王某的联系方式,于当天下午5点钟相互见面。 当天傍晚8点钟的时候,吉某来到西安市雁塔区的王女士的租住屋,向王某虚构了自己信息,欲意骗取该女子的信任,谎称自己是某小区物业经理,自己名下有两套商品房子,若结婚后,可将一套房子留给王女士的孩子居住。 事后才证明,吉某是个无业人员,所有信息都是谎言,都是自己编造出来的,纯粹是哄骗王女士,取信于自己,达到发生关系的罪恶目的。 就在王某的出租屋里,吉某提出要与王某发生关系。 当时,王女士明确表示拒绝,而吉某不顾王女士的个人意愿,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更有甚者,吉某还拍摄现场视频,同时还殴打了她的头部和面部。王女士还用手推、扇吉某巴掌,并高声呼救,猛烈进行反抗无果,一个柔弱女子,不敌一个身强体壮的吉某。 案发后,王女士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并立即报警。 次日吉某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交出了现场所拍的视频,真相大白,证据确凿。 法庭认为,吉某违背了王女士的意志,采用暴力和欺骗手段,强行与王女士发生了关系,其行为十分恶劣,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法庭根据吉某犯罪的所有事实,犯罪的恶劣性质,情节十分严重,并对于社会所产生的危害程度非常巨大,依据相关法律,认定吉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网警告,警钟长鸣,男女相亲的时候,一定要双方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受到对方的伤害,切勿做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法责任,造成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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