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还索赔?”12月29日,河南某小区一起纠纷引发全网哗然:7岁男孩小雨偷偷取走邻居小张门口的“变态辣”外卖食用,随后因急性肠胃炎剧烈腹痛、呕吐住院,花费超2000元医疗费。令人意外的是,家长竟要求外卖主人小张赔偿,最终被法律明确否定责任。 事件背后藏着一段“无奈反击”的过往。据了解,邻居小张此前多次遭遇外卖被盗,忍无可忍之下才特意点了这份“变态辣”外卖,初衷是警示频繁出手的偷拿者。12月下旬,小雨在小区玩耍时发现这份无人看管的外卖,趁隙偷偷取走食用,不料被超辣口感引发严重不适,送医后确诊为急性肠胃炎。 “他明知外卖可能被人误食,还点这么辣的,就是故意伤人!”小雨家长坚持认为小张存在过错,要求其全额承担医疗费。而小张则强硬回应:“外卖是我合法购买的私人财产,孩子是偷拿食用,我没义务为小偷的行为买单。”双方争执不下,社区调解无果后,事件迅速发酵至网络。 网友对此看法两极:部分人同情孩子的遭遇,认为“防盗也不能用辣度伤人”;更多人则站在小张这边,直言“偷东西还理直气壮,简直颠倒黑白”。法律层面的解读给出了明确答案——小张无需担责。律师指出,点选辣味外卖是正常民事活动,辣椒作为常见调味品不违反公序良俗,小张的行为属于保护自身财产的防范措施,且未超出必要限度 。 不过法律专家也特别提醒,若购物人加辣的目的并非自用,而是单纯打击报复盗取者,主观上存在故意过错,且放任损害针对不特定对象,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小张的核心诉求是警示偷拿者、保护自身权益,与“恶意报复”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不构成侵权。 反观偷食外卖的行为,早已触及法律红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例显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可处5至15日拘留并处罚金;若盗窃金额超1000元,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小雨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处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兜底相关责任 。 值得关注的是,这起事件并非个例。现实中,外卖被盗现象频发,尤其在缺乏规范管理的小区和校园,餐品错领、冒领、盗领屡见不鲜,因取证难、追责难,不少受害者只能自认倒霉 。有数据显示,某高校调查中83.64%的受访者曾遭遇外卖被盗,从十几元的奶茶到几十元的套餐都可能成为盗窃目标 。 律师强调,此案的判决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财产所有者没有义务为小偷的健康风险兜底,同时也不鼓励“以暴治偷”的私力惩罚方式。受害者遭遇外卖被盗时,应通过留存监控、及时报警等合法途径维权;家长则需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避免因疏于管教引发侵权行为,最终面临“孩子犯错家长买单”的后果 。 目前,不少网友呼吁小区物业加装智能外卖柜、强化公共区域监控,从硬件上防范外卖被盗;同时建议加强社会公德宣传,让“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理念深入人心。这场看似荒诞的纠纷,实则戳中了基层治理的痛点——既要遏制外卖盗窃等不文明行为,也要引导公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更要筑牢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防线。 你认为家长的索赔要求合理吗?小区应如何防范外卖被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看法,点赞关注,一起探讨法治社会中的责任与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