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门前道路的家用摄像头不应该取消? 新疆率先向人贩子“亮剑”,对所有失踪人口案件均按照命案标准展开侦破工作。同时,启用无人机、大数据以及道路街边监控等一系列高科技手段辅助破案,真正做到了对人贩子零容忍。这一举措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热烈赞誉。 这件事让我联想到另一件事。去年,我似乎看到一项新规定,家庭用摄像头不得拍摄门前道路,理由是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为了更有力地打击人贩子,这条规定是否该有所调整?毕竟不少案件的侦破,都得益于家用摄像头提供的关键证据。大家觉得我的想法有道理吗?
监控门前道路的家用摄像头不应该取消? 新疆率先向人贩子“亮剑”,对所有失踪人口
木语闲人说热度
2025-12-29 23: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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