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捡到一万二千元钱,遂交到派出所。派出所很快找到失主,失主说“我丢了一万四,少两千 非要找拾金女子对质,女子也坦言自己捡到的就是一万四,全数上交,没有私留分毫。最终民警给出公正处理,钱款数额对不上,这笔钱既不算女子捡拾的这笔,也不归这位失主,继续等待真正失主认领,这样的结果,也算守住了情理和公道。 其实这件事的是非曲直,大家心里都明镜似的。一个愿意主动把捡到的钱交到派出所的人,怎会偏偏贪那两千元,但凡有私心,根本不会有上交的举动。失主张口就说少了钱,无非是心里存了贪念,想借着这件事多要一笔,把别人的善良当成了可钻的空子,这份心思,实在不妥。 拾金不昧从来都不是小事,它是刻在骨子里的品行,是面对诱惑时守住的本心。这位女子的做法,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担得起旁人的尊重,她交出的不仅是现金,更是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信任。 民警的处理方式,也恰恰守住了这份善意的底线。不纵容无理的诉求,不冤枉坦荡的好人,金额不符就按规矩办事,既是对失主贪心的警醒,也是对拾金者的保护。 善良本就该被温柔以待,好人也不该寒了心。这世间最难得的,就是守住本心的真诚,最该杜绝的,是利用他人善意谋私利的算计。公道自在人心,你的善良,永远不会被辜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