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子qj女子赔10万获刑2年、缓刑3年,这是用赔偿换缓刑吗?是有钱就可以减轻处罚吗? 10万赔偿换强奸缓刑?不是有钱就能减罪,但量刑尺度必须经得起审视! 这绝不是简单的“赔偿换缓刑”,更不是“有钱就能减轻处罚”。从法律条文来看,法院是结合魏某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三项情节,才作出了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赔偿只是其中一项酌定从轻依据,而非决定性因素。 但公众的质疑绝非无理取闹——强奸罪作为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重罪,基准刑本就在3年以上,楼道内施暴、被害人激烈反抗的情节,都凸显了行为的恶劣性。10万元赔偿叠加其他从宽情节后,直接突破3年基准刑门槛并适用缓刑,难免让人心生“花钱能降低犯罪代价”的疑虑。 更关键的是,经济能力的差异可能埋下司法不公的隐患。试想,若施暴者家境贫寒无力赔偿,还能获得同等幅度的从宽处理吗?法律的从宽制度,本意是修复社会关系、给予悔罪者改过机会,而非成为经济条件优越者的“特权通道”。 对于性侵这类暴力犯罪,缓刑的适用必须慎之又慎。司法裁量不能只算“法律账”,更要算“民心账”,唯有让量刑尺度紧扣罪行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才能守住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