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速览: 江苏2766名 省本级养老保险领待人员因资格认证超期, 12月31日前未补认证, 自2026年1月起暂停待遇;认证通过后次月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待遇,非永久取消 。 事件核心信息 - 发布主体: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告面向省本级领待人员(省属机关事业、省属企业等退休人员) 。 - 时间节点:截至11月30日超期,补认证截止12月31日,2026年1月起暂停 。 -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等 。 - 核心目的:防范冒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非处罚措施 。 资格认证与待遇规则 - 认证意义:确认领待资格(如生存状态),通常12个月为一个周期 。 - 补救与补发:完成认证次月恢复发放,暂停期间待遇全额补发 。 - 丧失资格:确已丧失资格的,按规定办理遗属待遇或账户清退;骗保将追责。 认证办理渠道(常用) - 线上:江苏人社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电子社保卡等。 - 线下:社保经办窗口、社区/街道服务点、单位代办。 - 特殊人群:高龄、重病、失能等可申请上门认证或亲友协助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