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冬天,陈昱霖的一条微博把娱乐圈搅得天翻地覆。 她说自己跟了吴秀波七年,从23岁到30岁,换来的却是分手时4000万被砍到300万的羞辱。 这条微博像一把刀,划开了“雅痞大叔”完美人设的裂缝。 陈昱霖2006年就通过《星光大道》出道了,那会儿她才18岁,唱跳都不错,可没背景没资源的新人在娱乐圈太难走。 她跑了几年龙套,眼看同期的凤凰传奇都火了,自己还在原地打转。 这时候吴秀波出现了,他当时刚凭《北京遇上西雅图》成了“国民大叔”,说能帮她。 吴秀波没告诉她自己早有家室,只说会给她资源,让她在圈子里站稳脚跟。 陈昱霖信了,慢慢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成了他身边隐秘的存在。 七年里,她跟着他去各地拍戏,住他安排的酒店,用他给的奢侈品,却连一张公开的合影都没有。 2018年吴秀波提出分手,陈昱霖觉得委屈,想要4000万“青春损失费”。 这个数字在当时的娱乐圈不算离谱,毕竟吴秀波一部戏的片酬就远超这个数。 但吴秀波只肯给300万,双方没谈拢,陈昱霖一气之下发了微博,还提到他和张芷溪的关系。 张芷溪很快回应“清者自清”,可舆论已经刹不住车,吴秀波人设崩塌的话题阅读量几天就破了20亿。 谁都没想到,吴秀波直接报了警,说陈昱霖敲诈勒索。 2018年11月,陈昱霖在北京被捕,2021年法院判了她三年。 看到判决书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我认为这里面最值得琢磨的,是情感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到底在哪儿。 法律上对“敲诈勒索”的界定很严,哪怕是要“分手费”,只要用了威胁的手段,就可能越界。 这场闹剧没有赢家。 吴秀波的作品被下架,代言的神州专车连夜撤了广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亿,从此再没出现在公众视野。 陈昱霖失去了三年自由,出狱时已经33岁,最好的年华都耗在了这场纠葛里。 后来广电总局出台“艺人自律公约”,多少也和这类事件的频发有关,资本对劣迹艺人的容忍度,早就被一次次教训磨没了。 陈昱霖那条微博发出时,大概没想过会换来三年牢狱;吴秀波递出诉状时,或许也没算到自己会从一线明星变成无人问津。 这场持续七年的纠葛,说到底,不过是权力不对等下,一场用青春和名声做赌注的失败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