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买墓地需审定位钱归公,人随便?绝户也不是这么个吃法吧! 46岁的上海独居女子蒋女士突发脑溢血离世后,因无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她的遗产依法由民政部门接收。 但表弟吴先生试图用她的遗产为她购置墓地时,却被告知需法院裁定"合理支出范围"才能动用……得到回应是最多只能海葬,“自己的后事还不能用自己的钱去善后,我想谁碰到,谁都有可能想不太通。” 遗产归公,买墓地需要审定,民政收钱积极,担责却推三阻四,欺负人家孤身一人亖了没法给自己要一个公道吗? 要知道,中国独居人口已经逼近1亿,蒋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而是独居群体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突发疾病时财产没法及时动用,身后事又陷入程序僵局。 想要避免这类悲剧,其实有两条路可走。对个人来说,提前立遗嘱明确遗产用途,或者签订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指定信任的人或组织负责生养死葬,才是最稳妥的办法。对制度而言,亟需建立丧葬费“绿色通道”,凭支付凭证就能从遗产里优先支取,不用再走漫长的司法审定;同时明确墓地等支出的合理范围,探索民政部门承担部分维护成本,推广社区兜底机制。 当独居群体越来越庞大,相关制度不能只盯着“财产怎么收”,更要守住“逝者尊严怎么保”的底线,这才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