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4岁已婚男子经常去健身房锻炼,认识了24岁的女前台,随即两人就保持起了不当关系,一年多之后,男子的妻子偶然发现了丈夫的不忠,丈夫也如实坦白了这一切,妻子发现,一年多来,丈夫给了对方足足40多万,于是妻子当即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44岁的男子王某因为到了中年身材发福,于是便来到一家健身房办理了健身卡。健身期间,王某认识了24岁的四川姑娘黄某,随即,王某便展开了对黄某的追求。 因为王某自身条件不错,虽然黄某知道对方已婚,不过还是答应了做对方的情人,为此,王某还给黄某租了一套不错的房子。 因为王某从来不在黄某的出租屋过夜,所以这一切隐瞒的很好,妻子魏某一直没有发现。 不过,两人保持了一年多的关系后,妻子魏某还是知道了这一切,面对家庭,王某坦白了两人的关系,并切断了与黄某的联系。 可是,魏某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得知丈夫这一年多来,一共给对方花了46万多,其中有卖手镯、包包、鞋子的钱,也有直接转账给对方的钱,于是,魏某将黄某告上了法院,要求黄某返还这笔钱。 事发后,不少网友为女孩鸣不平,如果这笔钱能要回来,这不就是两口子合计起诉这个姑娘,最后小姑娘输的连裤衩子都不剩,这跟那个所谓的经济学家起诉空姐有什么区别?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判返还,也是判返还一半,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如果花了100,夫妻一人一半,那50是自己的,另外50是没有权利花,要退的话,退另外的50对不对? 也有网友反驳称,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分割的时候,是共有的,好比一个汽车,夫妻共有这个汽车,丈夫把它送人了,妻子得知后,只能要回来一半?就是判了一半,怎么分? 其实,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由于魏某和王某是夫妻关系,因此,双方的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正是因为是共同共有,所以,双方财产不能按照各自百分之五十来计算。 此时,王某大额赠与财产给黄某,而且双方保持不当关系,所以,双方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民法典对此也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既然是无效,那么就必然面临返还的问题。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其中的35万元属于应当返还的部分,最后判决黄某返还给魏某35万元。 其实,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是王某,在拥有了女孩黄某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腻了,或者是没有了当时的激情,加上给对方花了这么多钱有些后悔,才跟妻子坦白的这一切?其实,最应该处罚的那个人,应该是王某。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