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优势 1. 情感陪伴+生活互助:缓解独居孤独感,日常互相照应(如买菜做饭、生病陪护),降低意外风险,尤其适合行动不便或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 2. 经济成本分摊:房租、水电、伙食等开支共同承担,减少单人生活压力,退休金/积蓄能更高效利用。 3. 保留自主与灵活:无需办理婚姻登记,避免财产、子女继承等复杂纠纷,合则聚不合则散,比婚姻关系更易抽身。 4. 规避家庭矛盾:不用涉及双方子女的赡养义务、财产分割争议,减少因再婚引发的子女反对或亲属纠纷。 二、潜在弊端 1. 法律保障缺失: - 无婚姻关系,一方突发疾病/意外时,另一方无法定探视权、继承权,也无法享受配偶的医保/抚恤金等福利; -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共同购置的房产、存款)无明确法律界定,分手时易产生经济纠纷。 2. 养老风险隐患:若一方失能、失智,另一方无法定赡养义务,可能出现“无人照料”或“照料者权益无保障”的情况;子女也可能因无法律约束,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3. 信任与相处矛盾: - 双方可能因消费习惯、子女干预、既往财产归属产生猜忌,尤其对婚前房产、存款的保护易有分歧; - 生活习惯差异(如作息、饮食、卫生)长期磨合成本高,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