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村民自发凑钱修水泥路,结果水泥还没干,就被80岁老太太用锄头花3小

晶林核星 2025-12-09 10:45:35

邵阳,村民自发凑钱修水泥路,结果水泥还没干,就被 80 岁老太太用锄头花 3 小时全部挖开。老太太:你们修路占了我家的地!负责人:“这不是她家的地,公家的路还给她留了两米,可她就是要把修好的路给挖了,报案都没用,全村的希望都被她毁了!” (大家别忘了点右上角关注,踊跃在评论区发言,和更多朋友一起碰撞观点!) 在村路修好的第二天清晨,牵头人至今记得,那天他刚到工地就看到惊人一幕。 80岁的老太正佝偻着身子,握着锄头一下下刨挖着崭新的水泥路面。 刚凝结的水泥还带着潮气,被锄头掀开一个个坑洼,混着泥土变成一滩滩烂浆。 村民们围在一旁急得跳脚却没人敢上前硬拦,谁都怕碰着老人惹来碰瓷的麻烦。 “这是公家的路,特意给你家留了两米,怎么就占你地了?”牵头人冲上前劝阻,语气里满是焦灼与无奈。 可老太头也不抬,咬着牙反驳:“我家房子就在边上,这条路以前就是我家的晒谷场,凭啥不让我管?” 这场争执很快陷入僵局,老太太认准了土地是自家的,任凭怎么解释都不为所动。 硬是花了三个小时,把村民们几天的心血毁得面目全非。 谁也没想到,这场闹剧会发展到报警四次无果的地步。 第一次报警后,民警当场对老太太进行了批评教育,她口头答应不再破坏。 可民警刚离开,锄头又落回了路面。 反复四次出警,每次都以“老人年纪大、批评教育为主”收场却始终没能阻止破坏行为。 看着坑坑洼洼的路面,男子愁得彻夜难眠:“我挨家挨户收了钱,有的老人揣着皱巴巴的50块钱塞给我,有的年轻人一次性转来500块,现在路修成这样,我怎么跟大家交代?” 要理解村民们的绝望,就得先知道这条泥巴路曾给他们带来多少困扰。 在修路前,这条路是村里唯一的主干道,晴天尘土飞扬,过往车辆驶过能掀起半人高的灰雾。 雨天则泥泞不堪,孩子们上学要踮着脚走,稍不注意就摔得满身是泥。 有村民说,去年暴雨天村里老人突发疾病,救护车愣是在路口陷了半小时,差点耽误了救治。 正是这样的痛点让男子的修路提议一呼百应,经济困难的出力气。 家境宽裕的多掏钱,大家拧成一股绳就盼着路能早日修好。 有网友质疑:“《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可拘留罚款,难道年纪大就成了免罚金牌?” 还有网友猜测:“说不定是后辈在背后怂恿,老人出面没人敢拦,最后好处归家人,恶名归老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老太的行为并非无责可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故意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 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也可处五日以下拘留。 但现实中面对高龄老人,执法往往陷入管重了怕出事,管轻了没效果的两难。 正如上海法治报所指出的我国老龄化加剧背景下老年犯罪的矫正与执行确实存在难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违法行为。 有法律人士建议可通过追究其监护人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赔偿等方式让老人及其家人承担应有责任。 回看整个事件,老太的极端行为固然可恨,但也暴露出农村基建中的一个漏洞,土地权属确认不清晰。 重庆武隆区探索的证、核、调解纷工作法或许能提供借鉴。 即在项目启动前通过专业测绘确权、村民签字确认、多部门存档等方式固定证据,从源头避免纠纷。 如果在修路前,能联合村委会对道路权属进行明确公示,或许就能避免这场闹剧。 如今,男子仍在为路的事奔波,村民们的情绪也从愤怒逐渐转向理性。 有人提议先找国土部门出具权属证明,再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这场挖路风波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农村发展中的矛盾与阵痛。 既要尊重老人对土地的情感执念,更要守住公共利益的底线。 既要完善基层执法的灵活性,更要筑牢法治的刚性。 但我们期待的是,未来能有更完善的机制的机制。 让公共设施建设有法可依、权属清晰,让矛盾纠纷能在法治框架内妥善解决。 让老人的合理诉求被倾听,也让村民的心血不再白费。 乡村的进步,从来都需要个人与集体的相互理解,更需要法治与温度的双向奔赴。 (信息来源: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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