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

高干评世界 2025-12-03 11:41:23

“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月,妻子就因病去世。 男子深受打击,无心办证,房子一空就是九年。 直到儿子要结婚,他才去办房产证,谁知妻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房,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事件要从2014年说起,昆山市民张先生与妻子李女士结婚多年,两人从摆摊卖菜起步,省吃俭用攒下首付。 当年10月,两人以夫妻共同名义购置一套110平米的商品房,总价86万元,首付30万元,剩余款项办理商业贷款。 2015年3月,房屋交付后,夫妻二人简单装修便搬入居住。 可天有不测风云,入住仅一个月,李女士就查出晚期胃癌,虽全力治疗仍于当年6月离世。 妻子的突然离世让张先生备受打击,办理房产证的事被彻底搁置,房贷则一直由他按时偿还。 房屋就此空置,张先生搬回老房居住,偶尔会去新房打理一番,睹物思人。 这一放就是九年,2024年5月,张先生的儿子定下婚期,急需用房作为婚房。 他才想起未办理房产证,随即准备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却被告知需先办理继承手续。 张先生联系妻姐李大姐,希望其配合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毕竟妻子的父母早已过世,妻姐是唯一的直系亲属。 令他没想到的是,李大姐得知房屋情况后,当场提出要分割一半房产,否则拒不配合。 李大姐表示,房子是妹妹和妹夫的共同财产,妹妹去世后,属于妹妹的份额她有权继承。 张先生当场反驳,买房的钱是两人共同打拼所得,妻子去世后房贷也是他独自偿还,妻姐无权干涉。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李大姐甚至带人上门换锁,声称房子有她的一份,要随时查看。 无奈之下,张先生于2024年8月将李大姐诉至昆山市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判令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庭审中,李大姐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妹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主张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她认为,涉案房屋是妹妹与妹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妹妹享有50%的份额,该份额在妹妹去世后成为遗产。 因妹妹未留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她与张先生、张先生的儿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各分得三分之一。 张先生则提交了购房合同、首付款转账记录、九年房贷还款凭证等证据。 他表示,房屋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去世后,所有房贷均由他独自承担,累计还款已达42万元,远超当初妻子可能享有的份额。 此外,他还提交了邻居、朋友的证言,证明妻子去世后房屋一直由他打理,妻姐九年里从未提及继承事宜。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去世后,其享有的50%份额应作为遗产继承。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李女士2015年去世,遗产分割的权利自此时起产生,李大姐作为近亲属,应当知晓妹妹的遗产情况。 但其直至2024年才提出继承主张,早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同时,张先生在妻子去世后独自偿还房贷九年,对房屋的贡献显著,且房屋是其儿子结婚刚需用房,从公序良俗角度出发,也应优先保障其居住权益。 2024年11月,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大姐的继承诉求,判令其配合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李大姐不服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自己此前并不知晓房屋具体价值,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算。 2024年12月3日最新消息,苏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源:买房一月痛失爱妻9年后为儿婚房办证妻姐却跳出来争夺房产-雨龙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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