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外扬!”福建,一孙女在卫生间泡脚,爷爷进去当着孙女的面解手,吓得孙女闭眼睛不敢看,儿媳气的怒斥公公:你太恶心了吧?她是女孩子又不是男孩子。万万没想到,爷爷却不以为然的说:谁让她不出去的。奶奶闻听火冒三丈,直接把老头赶出家门,让他自己租房子独居。不料,网友都站在爷爷这边,指责孙女不该在厕所泡脚。 一女子很爱干净,也让她几岁的女儿养成每晚泡脚的习惯,在女子看来,从小养成好习惯能受益终生。 这天晚上,女子让女儿睡前泡脚,然后就去收拾房间去了。 女儿听到妈妈的吩咐,来到卫生间,用水盆接了热水,觉得再把水盆从厕所端到客厅泡脚太麻烦,她就直接坐在厕所的小凳子上泡了起来。 女子不知道的是,爷爷竟然径直走进卫生间,也没让孙女出去,就直接当着孙女的面解手。 孙女虽然少不更事,但也知道男女有别了,就闭着眼睛没有看。 爷爷解手后冲了水,被女子听到了,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问女儿有没有在泡脚? 女儿回答她说在泡脚,女子又问女儿在哪里泡?当听女儿说在卫生间,她立马跑了过去。 果不其然,女子看到公公,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刚才的冲水声就是他按的,说明公公刚才进卫生间方便了,而女儿说她在卫生间泡脚,难道公公没避开女儿? 女子赶紧跑进卫生间,问女儿,爷爷刚才是不是小解了,女儿告诉她是的,但她闭眼睛没看。 女子听了气的心跳加速,她实在忍不住了,责问公公:你孙女在里面,你就那样直接尿?女孩子不比男孩子,你真的是… 女子感觉太无语了,人有三急,公公憋不住了想解手可以,应该让女儿出去,他再方便才对呀,怎么这么为老不尊呢? 公公却不以为然的说:她没出去。女子听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没出去,你不会让她出去吗,你说你上个厕所呀,这有点变 态了,真的是… 不怪女子发这么大火,因为公公这样不是一次两次了,她觉得真是无语了,感觉很恶心,公公太没边界感了。 女子把这件事告诉了婆婆,婆婆也大为光火,把公公骂了一顿,勒令他搬出去自己租房住。 但奇怪的事,很多人都觉得孙女和女子做的不对,这是家丑,不可外扬,有什么事不能在家解决吗,看老人也不是那种强势的性格,女子有点小题大做了。 如果说不是一次两次了那为啥还让孩子在卫生间泡脚呢?家有老人应该多体谅体谅老人的难处,一方面要照顾好老人,一方面要多提醒孩子该怎样做,因为人一老,身体机能下降,有尿急尿频,再加上小脑萎缩,所以,年轻人永远也体会不到年老的感受啊。 整个事情算是比较正常的。这个老年人估计生活比较麻木。孙女在厕所泡脚是不好的。影响人家上厕所。人有三急呀,有这个事情还是可以谅解的。还有,在两性这个事情上,过度敏感,会额外制造家庭矛盾。 听孩子的声音应该还很小,老人尿急憋不住,家里就一个厕所情有可缘,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有能力就搬出去住。 儿媳妇愿意让公公住在家里,愿意喊老爸,就说明至少不太过分。爷爷作为男同志,不管卫生间有何人,是何年龄,都应该避嫌。完全可以跟婆婆说,把孩子带出来。 这事儿真够闹心的,说到底就是一个卫生间惹的祸!我觉得两边都有点委屈,但做法都不算漂亮。 爷爷吧,确实急了憋不住,这不是故意使坏。 但再急,看见孩子坐那儿泡脚呢,张口说声“丫头,爷爷急着上厕所你先出去一下”,能费多大事?这层窗户纸不捅破,自己解开裤子就方便,孩子吓得闭眼,搁哪个妈妈能不炸? 都讲究男女有别了,亲爷爷也得注意点,何况孩子还是个小姑娘,心里膈应是真难受。老爷子那句“谁让她不出去”,听着就有点推卸责任了。 孙女子呢,卫生间说到底毕竟是解决大小便的地方,坐里头泡脚确实不合适。孩子小不懂事可以理解,主要是大人得教。 “图方便”三个字,这次图出了大麻烦。妈妈当时要是在旁边提醒一句“把盆端出来泡”,也就没后头的事了。 当妈的气头上直接冲公公嚷嚷“恶心”“变 态”,这话太重了。老人家的尊严得顾着,好好说比吵架管用。 她心疼女儿没错,但这把火点起来,把家吵成公共话题,网上骂声一片,老人被赶出去租房,伤的是一家人。家丑外扬有时候解决不了问题,反而火上浇油,搞得爷俩更难相处。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精神侵害同样构成家暴。 爷爷明知孙女在卫生间泡脚,却未要求其回避,直接当着孙女面解手,导致孩子造成心理恐惧。虽未直接殴打,但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侵犯未成年人的性羞耻权及人格尊严。 尿急是客观需求,但没履行避让义务如口头提醒孙女离开,反而以侵害他人权益的方式满足自身需求,违反“家庭成员互相尊重”的法定义务。 女子明知家中仅一卫生间且老人尿频,仍默许孩子在厕所长时间泡脚,属功能错位使用,没提前建立家庭规则,对冲突发生有次要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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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抱出来很难吗?还他妈三急!你要是拉稀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