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有位宝妈,去斐乐儿童店给孩子买鞋,前后不到十分钟,试了三双就爽快付钱,连用券

曼彤说世界 2025-11-25 15:47:09

郑州有位宝妈,去斐乐儿童店给孩子买鞋,前后不到十分钟,试了三双就爽快付钱,连用券都是店员提议的,结果转头就发现,自己被店员备注“买双鞋子都嫌贵”,还把这备注截图发到了会员群里!更离谱的是,宝妈在群里要说法,店长不解决问题就算了,直接把群给解散了,这操作真是让人火大。 宝妈姓林,是个朝九晚五的职场妈妈,带娃上班两头扑腾,那天特意掐着午休半小时冲去门店,就怕晚了赶不上接孩子放学。试鞋时娃扒着货架拽玩具,她一手攥着娃的衣角,一手麻利蹲下来换鞋,三双鞋试完没挑一句毛病,店员提了句用会员券能省二十,她还笑着说“麻烦你费心留意了”,付款时手指没犹豫半下,输密码、收小票全程不到两分钟,连多余的寒暄都没耽误,怎么也没料到,这份体谅与爽快,转头就成了被背后戳脊梁骨的由头。她是被闺蜜拽进那个会员群的,闺蜜刷群时瞥见截图,一眼认出消费金额和买的鞋码是她的,赶紧转发过来,截图里“买双鞋子都嫌贵”七个字扎得她眼睛疼,群里还有其他店员跟着搭话“这种顾客最磨人,便宜的看不上贵的嫌花钱”,她盯着手机坐在工位上,胸口闷得发慌,指尖攥得发白——明明没讲价、没拖延,连券都是店员主动提的,怎么就成了“嫌贵”?这份莫名的轻视,比花冤枉钱还让人委屈。 林女士压着火气赶回门店找涉事店员对峙,对方一开始还装傻,说“备注是内部记录,怕后续跟进推荐合适价位的款式”,扯了半天没一句实在话,逼得她掏出截图,店员才支支吾吾改口“手滑写错了”,连句正经道歉都没有。她找店长要说法,店长慢悠悠走过来,全程没看她一眼,只轻飘飘丢了句“员工可能有误会,我会批评教育”,提都没提删除备注、在群里澄清的事。林女士越说越气,说要回群里跟其他顾客说清来龙去脉,转头刚点开微信,就发现群已经被解散了——合着不是解决问题,是直接捂嘴?这波操作彻底点燃了她的怒火,自己掏真金白银消费,尊重店员、配合流程,没享受到该有的服务就算了,还被恶意贬低、泄露消费信息,维权时又被如此敷衍逃避,哪里还有半点消费者该有的尊严? 后来她找懂法律的朋友咨询,才知道店员的操作早不是“误会”,是实打实的侵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写得明明白白,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诽谤消费者,店员恶意备注“买双鞋子都嫌贵”,本质是对消费者的人格贬低,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更别提没经本人同意,就把含消费信息的备注截图发进几十人的会员群,泄露个人消费细节,还违反了《民法典》里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哪怕是所谓“内部会员群”,也没权利擅自公开消费者隐私。更让她心寒的是,翻了翻相关投诉才发现,斐乐门店类似的糟心事不是个例,前阵子青岛有家门店,店员给顾客备注“难缠抠门,少打交道”,去年长沙也有宝妈遇到过被店员发群吐槽的情况,每次都是品牌出面草草道歉,涉事员工轻描淡写处理,压根没见真的整改——可见品牌内部对员工的服务规范、隐私保护培训有多敷衍,店员眼里只盯着消费金额定高低,把“嫌贫爱富”藏在服务背后,品牌却放任不管,眼里只有业绩,没有对消费者的基本尊重。 林女士后来直接投诉到了监管部门,核查清楚情况后,涉事店员被辞退,门店向她出具了书面道歉信,还赔偿了相应的精神损失。可她至今想起这事仍觉得膈应,之后再也没给孩子买过斐乐的东西:“我花 money 买的是鞋子,不是委屈,更不是被人背后议论的资格。” 其实消费者要的从来不多,花钱消费图的是顺心、是尊重,哪怕买的不是贵价单品,也不该被区别对待、恶意贬低。斐乐作为知名品牌,靠着家长对儿童用品品质的信任站稳脚跟,却纵容员工搞区别对待、泄露隐私,遇事只想着逃避解散群,本质是没把消费者放在心上,以为捂得住消息就能息事宁人,却忘了信任这东西最脆弱,一次不尊重的操作,就能彻底消耗掉多年积累的口碑。 现在很多品牌总喊着“以消费者为中心”,可实际做的却是另一套,店员靠消费金额给顾客贴标签、背后吐槽,管理层遇事敷衍逃避,看似小事,实则砸的是自己的招牌。消费者的选择从来不止一个,不懂得尊重人的品牌,终究留不住人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0
曼彤说世界

曼彤说世界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