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案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它告诉我们一点:当你释放了所有的善意,却依然被逼进“死胡同”,那你决不能等死!必须放手一搏,以求生机。 狗咬伤人,人打死狗,应该是平常事,没有问题。人家求“和解”,不成;村书记上门做工作,不行;5次报警,警察叫来人“调解”,不去,非要“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结果就有了月黑风高夜,殴人打舍时。9人砸开人家的门,手持凶器,野蛮打砸,制造恐怖。面对生死存亡,只能拼命自保,别无它法。结果给狗报仇不成,却遭反杀,真是“光明大道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能怨谁啊? 四个家庭,都是悲剧,悲剧面前,我们并没有趾高气扬的意思,但我们在这里坚持要把是非曲直说清楚,为此,本篇辩护词的题目定为《黑暗中的反抗,就是正当防卫的光》。 李圣律师,在庭上没有纠结谁对,谁错。而是紧紧抓住证据进行质疑,案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凶器刀,刀上的DNA。还有受伤韩某的刀伤是剪刀份还是刀伤?韩某受伤时所穿的衣服破口等等。来证明案子发生时状况,来为被告做正当防卫辩护! 中国的法律条文里面虽然没有”城堡原则”,但是家是普通百姓最后一道防线,不光是安全防线,也是心理上的唯一寄托了。如果别人团伙持器械、凶器打上门来,都不能正当防卫,我们怎么活? 这是全国典型案例,十四亿人在关注!希望通过这次案例能为模糊的“正当防卫”划清界限,真正体现法律保护人身和私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