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女子图便宜,花700元在网上买了临期化妆品,收到货后女子去专柜鉴别真伪,结果“一眼假”。联系客服,客服却称:可能包装批次不同,不过主要成分和功效和4300元的专柜款是一样的。(来源:小莉帮忙)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能让自己的皮肤时刻处于吹弹可破的状态,女子在这方面可没少下功夫。 女子深知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经常到专柜购买化妆品。 可是一套化妆品就要4300元,时间一长,这让普通工薪阶层的女子渐渐有些吃不消了。 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女子刷到了一个直播间。直播间中的女主播正在展示她经常用的那一款化妆品,可是价格却足足相差了6倍有余。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女子便进入了直播间。 女主播情绪激动的大喊:各位爱美的宝宝们,咱们家的化妆品保证是正品,之所以价格便宜,就是因为临期了。 临期就是快要到了保质期,其状态、质量、核心成分、功效并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为了搞这批货很不容易,卖完了可就真没有了! 各位宝子们,一定要抓紧时间了! 女子听了心里直痒痒,反正化妆品每天都要用在,保质期之内使用完就可以了。 眼看着这套化妆品就要被抢购一空,女子连忙付款下了一单。 等收到货之后,女子冥冥之中感到有点不安,心也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于是还没打开包装便来到了当地的专柜,准备鉴别一下真伪。 当包装被打开之后,发现这款临期化妆品,无论是味道还是状态,完全和专柜卖的产品不一样。 基本上属于一眼假的那种。 女子联系到客服,客服发来一段非常官方的解释: 产品因为生产批次的原因,包装形式可能有所不同,不过其核心成分、功效并不会有什么差别。 见对方客服依旧嘴硬,女子这才说自己已经找柜台进行鉴定了。 商家这才同意退款处理。 女子为了避免更多的姐妹被欺骗,尝试联系带货的女主播,这才发现这款商品早已经被下架了。 至于商品下架的原因,平台也无法查到。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本案当中,带货女主播口口声声的表示这款产品为临期产品,除了包装形式有所不同之外,几乎和正品无异。 正是由于女子相信了女主播的才下单购买,可实际上收到的货却是假货,女主播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欺诈。 女子不仅有权要求对方退款,同样也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如此巨大的价格差异能买到真货才怪了,女子轻信女主播的一面之词,最后导致上当,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