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老人骑自行车下坡拐弯,没任何减速,一女子骑着电动车正常直行,老人一头撞到

王哥说世情 2025-10-28 17:35:06

广东,一老人骑自行车下坡拐弯,没任何减速,一女子骑着电动车正常直行,老人一头撞到女子车上,自行车倒下,老人躺在了地上,女子停下,正要去扶,听见老人张口就骂,女子生气了,是你拐弯撞到我的,我没怪你,你反而骂我?女子一气之下,骑车走人,老人找到村委,经过协商,女子息事宁人,赔偿老人1800元,本以为事情过去,谁知老人公布她车牌号和背影,说她撞人逃逸,女子发布被撞视频: 我太委屈了,难道老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一女子发布视频,她受了委屈,心里不平,她被一老人撞了,反而赔了老人1800元,还被老人皱骂,说她是撞人逃逸! 原来,20号上午,女子骑着电动车出门,她带着头盔,一路前行。 起初的时候,一路顺利,女子心情愉快,希望尽快到达要去的地方。 前方有个隧道,上面是火车,底下是行人,隧道不长,里面的光线有点幽深。 女子小心翼翼,这条路她熟悉不过,每次走到这里,她总是会减慢速度。 因为隧道的出口,右拐还有一条道路,那道路是一个下坡,经常会有人从上面下来。 来往的人都知道,这里是两条路交叉之处,上面来人,一般会左拐进入隧道。 因此来说,每当走到这里,人们都会放慢速度,这样一来,彼此都有个缓冲,可以互相退让,平安走过。 谁知今天不巧,一位老人骑了辆自行车,她从隧道右侧那条道上俯冲而下。 那条道有坡度,可是老人丝毫没有减速,她本该拐个大弯,这样就能提前观察到隧道里的情况。 可是她偏不靠右,反而紧贴着道路左边,这样一来,拐弯处紧贴墙壁,根本就看不到隧道里是否有车。 女子骑车正在直行,她速度很慢,刚刚行驶到了隧道口处。 她突然发现,有人骑自行车俯冲而下,她立刻用脚点地,试图避开老人。 谁知老人丝毫没有刹车,她迅速冲下,自然的拐弯,她拐弯时,划出一条弧线,一头撞到了女子车上。 女子怕伤着老人,赶忙把车辆平放在地上,她低头一看,自行车倒了,老人坐在地上。 女子脑子一懵,稍作迟疑,她侧过身去,立刻就想去扶老人。 谁知老人坐地上开始骂人,她说的话,实在是难听。 她连骂带皱,女子不禁皱起的眉头,你这位老人,明明是你撞我车上,怎么你还反过来骂我? 老人嘴里破口大骂,女子本想伸手扶她,想想算了,是老人拐弯,不转大弯,是逆行,没有减速。 这事不是自己的责任,女子看她胡乱骂人,不讲道理,女子不想纠缠,一气之下,骑车走了。 到了22号,女子接到村委电话,下午3点,女子来到村委,原来是那老人不依不饶,说女子撞她,没有扶她起来就走了。 老人说她手部受伤,现在需要去医院换药,村 委对双方进行协商,女子息事宁人,自认倒莓,怕她纠缠,赔了她1800元。 女子以为,自己愿意吃亏,这件事就算过去了,谁知24号这天,女子在市场里,又被那位老人遇到。 那老人看见女子,立刻停下,又开始对她不停的皱骂。 这一次骂的更加难听,甚至诅 皱女子的父母,女子忍无可忍,气的只想掉眼泪。 她实在就想不通了,难道年纪大了,老了,就可以无所顾忌,颠倒是非,为所欲为的欺辱别人? 女子发视频说,请大家给我评评理吧,真的不理解老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难道就是因为我比她年轻,就该为她的错买单,还得接受她想怎样就怎样吗? 有人看了视频后说,老人是逆行,电动车正常行驶,老人左转拐弯角度太小,不符合交通法的“左转拐大弯”的转弯原则。 更有人说,这明显是老人骑车太快,转弯抹角逆行不减速!全责!电动车赔偿的话真是冤枉了。 更有人说,转弯车没让直行车,支线车没让主干线车,女子已经停下来了,阿婆还撞上去,到最后女子还赔钱,公平在哪?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规: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所以非机动车同样需遵循转弯让直行规则 。 老人骑自行车下坡转弯时未减速、未让直行的电动车,违反了该规定,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女子无责或仅承担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2条第(1)项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女子虽未扶老人,但已停车查看,其离开是因被老人辱骂,并不是故意逃避责任。 且女子配合村委调解赔偿,因此老人说女子撞人逃逸不成立。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老人公开女子车牌号、背影,并虚构撞人逃逸的事实,属于诽 谤,捏造虚假信息。 女子有权要求老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损害,还可要求赔偿损害抚慰金。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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