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看到这新闻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一个大爷,送完孙子上学,抄近道横穿一中学篮球场。 场上,一帮半大小子正打比赛呢,热火朝天的。 然后,duang!一下,撞上了。 大爷左腿骨折,住院花了两万多。 看到这儿你是不是觉得,哎呀,孩子把人撞了,倒霉,赔钱吧。 要是这么想,你就天真了。 大爷反手就把那打球的学生给告了。连带着学校一起。 我当时就想,这孩子也太冤了吧?在篮球场上打球,天经地义的事儿,怎么就成了被告?难道以后在球场还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准备给横穿马路的大爷让道? 还好,法院的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四个字,甩在所有人面前:自甘冒险。 说白了就是,你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道那是对抗激烈的运动场地,不是公园步道,你非要从中间穿过去,那你就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自己负责。 你自己,承担90%的责任! 学生呢?无责! 人家在自己的地盘,按自己的规矩玩,凭什么为你一个“闯入者”的错误买单? 学校倒是担了10%,因为管理不善,没拦住。我觉得这判得也合理。 这事儿真的,不是和稀泥。它告诉我们一个最朴素的道理: 规矩,就是规矩。 别再拿“我年纪大”、“我弱”当令箭了,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吃这一套了。 给这个判决点赞。 算是给所有好好遵守规则的人,撑了把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