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9月23日晚上,一男子持刀行凶,致女友一家两死一伤。目前,男子与死者身份曝光,男子系一民警,而死者系女友的弟弟和母亲。 据悉,男子的女友受伤后,及时被送医救治已经脱离危险。案发后,男子迅速被抓获,目前已经被刑拘。 当时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此事,已经成立善后工作组,公安局也已经提起办理此案。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是民警的职责,发生这样的事情着实是令人唏嘘!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表示,这样的杀人犯是怎么进入警察队伍的!不管遇到了什么事情,都不该知法犯法! 也有网友表示,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爱恨情仇,不要拿有色眼镜看! 还有网友表示,冲动是魔鬼!遇到事情念三遍,不要冲动,不要上头,不要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 从法律上来讲,男子致女友一家2死1伤,基本是故意杀人没跑了。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虽然我们常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这在法律上并无依据,也就是说虽然男子的职业特殊,但是并不会因此而加重刑罚! 不过,男子导致2死1伤的结果,怕最终难逃严惩! 此外,因为男子的身份特殊,男子除了会面临刑法,还会面临来自组织的处罚。 《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第14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也就是说,出了这事,男子除了面临刑罚,还要脱下光荣的警服,告别警察队伍。 情侣之间发生这样的事情,无非是感情和钱的问题!感情的事情,强求不得,更何况还只是女友,没有领证。 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如果是因为钱的问题,更应该看开一些!即便看不开,也可以依法维权。 诉诸暴力一时爽,事后只有无尽的懊悔! 在此也再次大家,理性,依法处理生活中与他人之间的纠纷!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四川巴中,9月23日晚上,一男子持刀行凶,致女友一家两死一伤。目前,男子与死者身
律安说法
2025-09-27 0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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