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常州,王某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因船上

文史小将 2025-09-03 14:19:16

“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常州,王某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因船上有全部家产,为安全起见养了一只藏獒!特地悬挂:船上有大型犬,非请莫入!结果,张某擅自登船放生乌龟,被藏獒咬伤,躲避中摔成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了! “藏獒?怎么会有藏獒?” 这一天,张某提着一只乌龟走到河边,他准备将它放生。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水流的方向,生怕乌龟一落水就游偏了,爬上岸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心里盘算着,距离太近,乌龟可能会迷路,他想找个更开阔的位置放生。 目光扫过河岸,发现不远处停着一艘小船,船身随风轻微晃动。 张某心里一动,要不我登上船,把乌龟扔得更远一些,让它有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他思忖片刻,觉得自己只是上船一两分钟而已,动作又很快,想着不打扰别人也没关系。 于是,他轻轻踩上船舷,手里小心托着乌龟,心里带着一丝侥幸和兴奋,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踏入了他人私生活的边界。 张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刚上船没多久,就冲出来一只藏獒! 船上怎么会有藏獒?究竟是谁养的? 经报道,这条藏獒是王某夫妻养的,两人靠打河道保洁维持生计,船不仅是他们的工作工具,更是栖身之地,装着他们所有的家当。 从生活用品到一点积蓄,甚至还有一些值钱小物件,都堆放在狭窄的舱内。 他们为了保护这些东西,养了一只体型庞大的藏獒,平日里随时警觉,保护两人的安全。 船停在河道偏僻的角落,四周几乎没有来往的行人,但夫妻二人还是特意做了木牌,上面大字写着“船有大犬,非请莫入”,配合着拇指粗的铁链将藏獒拴牢,希望借此吓退可能的侵入者。 每当夜幕降临,河面风声呼啸,铁链吱呀作响,夫妻俩才稍感安心。 可是,这层防御的表象背后,法律却早已埋下了致命漏洞。 根据当地的养犬条例,藏獒属于烈性犬范畴,民众饲养是被明令禁止的,无论牌子多大、铁链多粗、警告多醒目,这些都无法改变违法事实。 在法律面前,他们精心布置的“防护工事”显得徒劳无力,也意味着一旦出现意外,不仅财产无法受到保护,甚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张某就是那个捅破窗户纸的人,他完全没看见那块警告牌,一门心思都在自己的善举里。 他这种善意,跨越了私权的界限。 别人的船,就是别人的家,不是你想上就能上的公共场所。 这种缺乏边界感的善意,最终让他付出了九级伤残的惨痛代价。 当他倾倒乌龟的声音惊动藏獒时,善举瞬间变成了噩梦。 他在躲闪和逃跑中滑倒摔伤,还被狗咬了,医疗费花了二十多万,积蓄一扫而空,脊椎也受了损。 法院的判决很直接,王某夫妻赔偿三十多万。 《民法典》对饲养禁养烈性犬这种事,用的是“严格责任”,简单说就是“没商量”,只要你养了不该养的狗,伤了人,责任基本就是你的。 如今,藏獒被带走了,张某呢,身体留下了后遗症,一到阴雨天就疼。 他也后悔,说早知道船上有藏獒,说什么也不会踏上去一步。 这件事情传到网上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如果是在公共区域,狗咬了人,你说赔偿还合情合理,船就是家是私人领地,个人觉得在家里养大型犬,应该不违法,这样的判决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了?” “高压线下悬挂禁止垂钓,可有人硬是钓鱼出来触电,为什么不赔偿?”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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