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冯某与有妇之夫李某相识相恋后同居,期间冯某又与他人孙某有亲密关系,李某

芹姐说法 2026-03-15 08:03:08

河南一女子冯某与有妇之夫李某相识相恋后同居,期间冯某又与他人孙某有亲密关系,李某得知后两人矛盾频发,多次报警且动手。一次争执中,李某先拿刀吓唬冯某,后扔刀揪其头发扇脸,冯某摸到刀后扎向李某致其死亡。事后冯某被公诉,却坚称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且应自首轻罚。法院会如何判决?李某又有着怎样的结局?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这事,得从2016年说起。 那时候,李某原本家庭幸福,有儿有女,还开着一家店铺。 可这,却被一个女人的出现给打破了。 这个女人就是冯某,她离异还带着个孩子,来李某店里打工。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竟然好上了。 2020年前后,李某竟然为了冯某离了婚,然后两人就同居了,同居之后,可就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了。 2023年冬天,一场交通事故让冯某认识了孙某。 也不知道这俩人是怎么看对眼的,之后竟然多次发生了肌肤之亲的夫妻之事。 这事,能瞒得住吗? 没多久,李某就得知了冯某和孙某的事。 李某能不生气吗?原本好好的家庭没了,现在自己心爱的女人又和别人搞在一起。 从那以后,两人就因为这感情纠纷,三天两头地吵架、动手,还多次报了警。 自此,这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鸡飞狗跳。 2024年11月的一个晚上,俩人又起了争执。一开始,李某就拿筷子甩向冯某,这冯某也不是好惹的,两人就这么吵起来了。 吵着吵着,李某竟从厨房拿了把刀出来吓唬冯某,刀在手里挥舞着,还把冯某的挎包给割坏了。 冯某看着这架势,开始有点害怕了。 可李某还不依不饶,把刀一扔,就揪住冯某的头发,啪啪地扇她的脸。 冯某被打得眼冒金星,就在这时,她摸到了地上那把被李某扔掉的刀。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冯某竟然拿起刀,朝着李某的上半身就扎了过去,这一扎就是两刀,李某当时就被扎的趴在了地上。 冯某也是吓坏了,但还是拨打了120,还试图给李某止血。 可李某伤得太重了,最终还是因为失血过多而离世了。 事发后,冯某很快就被公诉。 冯某是一口咬定自己是正当防卫,说就算不是正当防卫,那也是防卫过当,而且自己还主动自首了,应该从轻发落。 冯某说得倒是挺理直气壮的,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李某一开始拿刀吓唬冯某,确实是不对,可他把刀扔了之后,就只是揪头发扇脸,这时候冯某拿刀扎他,这还能算正当防卫吗? 而且,还一扎就是两刀,直接把人给扎的最终导致离世了,这防卫是不是有点过当了? 冯某和孙某的事,本来就是她不对在先,这才引发了和李某的多次争执。 要是她一开始就安分守己,不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也许就不会有后面这些事了。 从法律层面看,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李某一开始拿刀吓唬冯某是不法侵害,但他扔刀后揪头发扇脸,此时不法侵害程度降低。 冯某此时拿刀扎李某两刀致其死亡,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更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冯某虽事后拨打120等,但不影响犯罪定性。 关于自首,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如果冯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过她犯罪情节恶劣,即便自首也难以大幅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冯某无期徒刑。 有人觉得这判决太轻了,冯某应该判得更重些。 也有人说,李某也有错在先,要不是他先动手,也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判无期徒刑也算合理。冯某也是被逼急了,才做出这样的事,应该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事,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感情的事,本来就复杂,再加上这些暴力冲突,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冯某和李某,本来都有着各自的生活,却因为一段不该有的感情,走到了一起,最后又落得这样的下场,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您的看法。

0 阅读:0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