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男子反复拍打熟睡狗狗反被咬,狗主人无奈赔偿500元。到底谁的错?监控视频能还狗主人公道吗? 咬人的是一只拉布拉多犬。民警调解后,狗主人邓先生认栽赔钱。但他心里膈应,把监控视频发在网上,让网友们评评理。 不少网友支持狗主人,认为被咬男子咎由自取。狗狗是应激反应啊,睡梦中难分好歹,反身就咬,相当是正当防卫。 也有网友认为,终究狗把别人咬伤了,人家还得打个疫苗,总得赔些医药费吧。 我们先梳理一番这起纠纷的责任界定。 从法律规定来说,养犬致人伤害一般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民法典》第 1245 条的核心要求。 除非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本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者的责任。 在本案中,被咬男子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狗是可能咬人的。他反复拍打、挑逗睡眠状态的犬只,自身存在的重大过错,按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狗主人的赔偿责任。 那么,狗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呢?换句话说,他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目前看,狗主人没有什么过错。拉布拉多犬不是烈性犬,允许家庭饲养,而且这条狗当时是在店门口的三轮车里睡觉,并非在公共场所走动散养,无需牵绳、带嘴罩。 那么,警方的处置是否适当呢? 民警调解处置有一定合理性,此类案件无需准确划定双方责任,而是大概划分责任,敦促双方谦让和解,避免矛盾激化。 双方等于是达成了一个民事调解协议。如果事后狗主人反悔,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来的协议,由被咬男子自行承担损害结果。 重点要提供监控视频等证据,证明男子受伤是其主动招惹犬只造成的,原告方没有违反养犬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应赔钱。 你觉得男子主动挑逗狗狗被咬,狗主人这个500元钱该赔吗?评论区聊聊~

放下不快乐
狗是本能,人是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