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说她有一件很烧心的事,让她左右为难。同学就一个儿子,儿子从小叛逆不爱学习,加上自己娇惯儿子,儿子初中毕业,不学无术。 同学的儿子结婚后也去上班了,在工厂做门卫,每个月2800元,儿媳妇一直没去上班,有了孩子后开支也大了,同学心疼儿子和媳妇,每个月转3千元给儿子媳妇,算养孙子的费用。 结果同学发现,儿媳妇拿着她给的钱,每个月给娘家妈妈1千元伙食费。同学很是生气,自己省吃俭用补贴儿子和媳妇3千元,结果成了亲家母的伙食,跟儿媳妇说理,说你们宽裕,我就少给你们两千。 同学的儿媳妇说,我给我父母生活费天经地义,如果你每个月不给3千元,我就离婚。 同学知道,如果儿子离婚,儿子的家就散了,如果儿子离婚了,孙子将由自己全权抚养长大,她知道儿子靠不住,她只能满足儿媳妇的要求,每个月转3千元给儿子媳妇,管她用于养孙子也好,给她娘家父母也好,只能给钱保全儿子的家。 同学问有没有更好的办法,钱用来养孙子,她心甘情愿,但给亲家母,她心不甘情不愿,又有什么办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