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块五一根的一米大肉串,批发商说得明明白白:纯鸭肉加羊油,跟牛羊肉没半毛钱关系。关键人家还补了一句——很少有做地摊的买纯牛羊肉,那玩意儿不好卖。 什么叫“不好卖”?不是消费者不爱吃牛羊肉,是卖真货的拼不过卖假货的。十二块一根的真羊肉,跟四块五的鸭肉串摆在一起,外表看着差不多,价格差三倍,老百姓又不傻,当然挑便宜的买。 可问题是,摊主不会告诉你这是鸭肉。人家听批发商的,牌子就写“风味大肉串”,五个字干干净净,法律上都挑不出毛病。你吃着像羊肉,是因为加了羊油;你闻着香,是因为牛肉香精管够。从头到尾没人说这是羊肉,是你自己以为的。 你花二十块钱买根串,吃完了觉得是鸭肉,想回去找店家。人家指着招牌说:看清楚啊,写的“风味”,风味啥意思懂不?就是有这个味儿,不一定就是这肉。你自己瞎猜怪谁? 宁波那边检察院去年办过一个案子。有个开烧烤店的朱某,在网上买的“羊味肉串”,进价七毛钱一串,原料是羊肉、猪肉、鸭肉混的。她在外卖平台上标成“炭烤大羊肉串”,卖两块九毛九,价格翻了四倍多。 后来被查了,她还挺委屈:我们这行都这么干啊,写着“牛肉风味”“羊肉风味”,其实原料都是鸡鸭肉,成本低,大家都懂。 最后判了。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的,不光罚钱,还禁止她几年内不能干食品这行。 同样是拿鸭肉当羊肉卖,朱某被判刑,夜市摆摊的却没见几个被抓。区别在哪儿?朱某开店、做外卖、有平台记录,一查一个准。夜市摊贩呢?今晚在这儿,明晚在那儿,你吃完想投诉都找不着人。 有律师说得明白,这种事算不算欺诈,全看商家怎么吆喝。招牌上写“羊肉串”三个字,那就是欺诈;写“风味肉串”,那就没事儿。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批发商教记者那套话术,就是钻这个空子。取名“风味肉串”,别提牛羊肉——七个字的生意经,把法律的边边角角摸得透透的。 再说这根串本身。一米长,比小孩胳膊还粗,看着特别唬人。怎么做的?碎肉加淀粉,用“重组肉”技术压在一起,穿在特制长签上,烤的时候滋滋冒油,撒上孜然辣椒,谁能看出是鸭肉? 有网友说得好:与其纠结成本,不如想想为什么自己会为一米长的签子买单。 夜市灯光一打,肉串举起来比脸还大,手机举起来咔嚓一张,朋友圈一发——“打卡网红大肉串”。这二十块钱里,有多少是买肉的,有多少是买这根签子的长度,有多少是买发圈的素材,算得清吗? 云南那边管这叫“牦牛肉串”,到北方就变成“内蒙古羔羊肉”,南方夜市还有“澳洲和牛大串”。串还是那根串,名字跟着地域走,走到哪儿都是当地特产。 这就是网红产品的逻辑。你吃的不是肉,是那个一米长的视觉冲击,是那个举着串拍照的仪式感,是那种“我也吃到网红了”的参与感。至于吃到嘴里是啥,不重要。 批发商说纯牛羊肉的串也有,十二块一根,但很少有人买。这话反过来想——不是没人想吃真肉,是在夜市那个环境里,真肉反倒卖不动。你花二十块钱买根真羊肉串,旁边摊上卖十五的“风味大肉串”看着跟你的一样长,消费者凭什么选你? 劣币驱逐良币,在这个一米长的签子上演得明明白白。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买卖。你知道是鸭肉,还愿不愿意花二十块钱,那是你的自由。问题是商家赌的就是你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懒得计较。 有个细节特别耐琢磨。批发商跟记者说的那番话,语气特别平常,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四块五的货,卖十五到二十,利润三倍往上,说的时候一点波澜都没有。这种见怪不怪的淡定,比啥都说明问题——这一套早就是行规了,问都不用问。 你是愿意花二十块钱买这根四块五的串,还是宁愿多掏点钱吃个明明白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