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贱夫妻百事哀!”广东肇庆,女子被确诊慢性病,得长期治疗,她发现丈夫连她的医疗

福康说案例 2026-03-05 18:00:10

“贫贱夫妻百事哀!”广东肇庆,女子被确诊慢性病,得长期治疗,她发现丈夫连她的医疗费也想省,为此,夫妻总吵架,女子指责丈夫:你不爱惜我,连我医疗费都要省!丈夫反驳:治病,养孩子都靠我赚钱,你不知道赚钱多难,不省日子过不下去。二人闹上法院要离婚,法院调解后的结果让人唏嘘。 半年前,阿芳被确诊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她也要慢慢调养,家庭的重担一下子都落在了丈夫阿志身上。 因为阿芳每个月治病都要花钱买药、治疗,让原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青黄不接。 阿志咬牙坚持,又要打工赚钱又要给妻子赚医药费,还得养孩子,家里的吃穿用度哪哪都需要钱,他压力山大啊,都憋在心里,硬扛着。 阿志本以为自己一个人拼了老命赚钱养家糊口,能得到妻子的理解和心疼,却不曾想,妻子总是和他吵架。 阿芳自从生病后一肚子的委屈,她觉得阿志不爱惜自己,天天就知道神吃俭用,更过分的是,每每治病买药,丈夫都挑便宜的整。 阿芳觉得自己得了慢性病,啥也干不了,每天忍着病痛的折磨就够难过的了,可丈夫呢,已经对自己嫌弃了,觉得自己拖累他了,他不爱自己了。 于是,阿芳总是和阿志吵架,指责他:平时省也就算了,连我的医疗费也想省,日子没有奔头了,要是还想过,家里的钱得归我管。 阿志手里哪有钱交给她管,这个家一直靠自己苦苦支撑,其实,他也一肚子的苦水,可每次吵架,都说不过阿芳,那一肚子的苦水也倒不出来。 有时候阿志也觉得阿芳不可理喻,她不理解自己的难处,就知道索取,哭闹,指责。 他倔劲儿一上来,索性沉默不语,任凭她闹。 两人因此吵架一度吵到了要离婚的地步,甚至闹到了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多元解纷中心的调解员了解了阿芳、阿志的情况后,决定先对二人进行调解。 原来,阿志和阿芳以前也是一对恩爱夫妻,日子过得也温馨和睦,矛盾是从阿芳被确诊慢性病时逐渐冒了出来。 阿芳病了,想要丈夫的细心呵护,渴望依靠丈夫。 然而,她没有考虑到现实的残酷,赚钱有多难,养一个家需要多少的努力和精力。 而阿志这边也很不容易,作为丈夫他在外赚钱,作为家里唯一赚钱的,他要给妻子治病,要养活孩子,哪一块都需要钱,如果不省着花,日子就没办法过下去了。 说到底,夫妻俩都想对方能多理解,多关心自己,可到一块总是吵架,发泄情绪,从未好好的坐下来谈一谈,说一说心里的话。 这夫妻俩真是应了那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病榻门前是非多。 阿芳心里苦,这能理解,原本好好的人,突然病了,干不了活还得天天吃药,她打心里就心虚。 她计较的不是那几块药钱,而是阿志的一句“别怕,有我呢”。 她闹着要管钱、指责阿志省钱,其实是在试探:你是不是嫌弃我了?你是不是心疼钱不心疼我了?她是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在向丈夫寻求安全感。 可阿志呢,也是一肚子委屈无处可说,他在外面拼了命地挣钱,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就是为了让这个家吃饱穿暖、让媳妇有药吃。 他的沉默不是冷暴力,是真累了,累到连争辩的力气都没了。 说白了,这两口子都没错,错在大家都只看着自己的委屈,没发现对方的不容易。 调解员对二人背对背式的劝导,又告诉他们,孩子有一个愿望,不希望父母总吵架。 夫妻之间本该相濡以沫,互相搀扶。 在法律层面,阿志已经尽到了法定扶养义务,并不存在遗弃或虐待。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阿芳主张的“管钱”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分配方式,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他们之所以闹到法院,并不是真的想离婚,而是因为生活压力导致沟通断层,又解决不了,想用离婚来逃避现实。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让阿志、阿芳到一起坦诚的沟通交流。 最终,阿志、阿芳决定不离婚了,撤回了离婚诉讼。并签订了《家庭建设承诺书》 两口子过日子,再难,只要心往一处使,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妻子得承认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得给句暖心安慰,多体谅。 丈夫也得明白,再忙也得给病中的爱人宽慰几句,让她知道自己还是这个家的一分子。 婚姻不易,需要夫妻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日子难过也抵不过夫妻同心,只要两人积极面对,日子也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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