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85岁老人深夜发病,120到了却不肯帮忙抬下5楼,耽误40分钟,最后老人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急救中心回应: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家属告上法院,二审结果来了。 陈奶奶一直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平时与女婿一起生活,长年由保姆照顾。女儿冯女士定居太原,星期天回家看望母亲。 2024年6月9日晚,保姆发现陈奶奶不对劲,就问陈奶奶哪里不舒服,陈奶奶说胸口疼,想去医院看一看。 其实前两天就出现过胸囗疼的现象,家人给陈奶奶连忙吸氧,慢慢症状缓解了,也没去医院。 这一次更害了,10点39分女婿王先生赶紧就是打120急救电话,便在楼下等12O救护车,心想车一来马上就去医院。 陈奶奶让保姆收拾东西,记得拿上医保卡,身份证。 120马上到了,急救医生给老人做了心电图,心电图显示心跳缓慢。女婿王先生提出让急救人员帮忙抬老人上医院。 急救人员则表示,我们没有这个义务,不负责搬抬,家属自己找人吧! 10点58分王先生给亲戚打电话没打通,急得楼上楼下找了半天人也没找到,邻居都是老弱病残帮不了。 于是陈奶奶拿起电话给亲戚打电话也没打通,这会儿陈奶奶意识还清晰的。没人知道老人现在在想什么,失望地躺在床上一声不吭。 冯女士心急如焚地从太原往回赶,在路上冯女士给医护人员打电话,恳求医护人员帮忙搬抬她母亲,事后一定酬谢!但还是被拒绝了。 冯女士急忙就打110急救电话,接线员说尽快给安排出警协助。 就在等待警员的时候,陈奶奶突然脸色青紫,意识模糊,双眠紧闭。 这时急救大夫才手忙脚乱地和女婿一起搬抬陈奶奶赶紧下楼,随后救护车急驰而奔,到了医院陈奶奶就没有自主呼吸,最终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从救护车到场,到抬上老人上车,中间滞留了40分钟,而从老人家到医院仅需4分钟。如果能及时送到医院,完全能抢救过来。只可惜医护人员不恳帮抬,延误治疗让陈奶奶不幸身亡! 家属认为,现场医护人员、家属、保姆及司机共五人,本可合力完成搬抬,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急救中心则坚持,搬抬不是医护人员法定义务,协助搬抬仅为情分。 事后家属将急救中心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17万余元。 120急救人员是救命的,是争分夺秒的。当急救人员到场后,就该协助家属尽快转运病人,而不是帮是情份,不帮是夲份。 急救中心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1月17日,该案二审开庭,最终法院维持原判!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