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酒局上说第二天准备抓羊,朋友自告奋勇主动来帮忙,不料,抓第2只羊时,朋友突然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男子吊唁朋友给了5000块钱,没想到,朋友家属把他告诉法院,索赔62万,法院判决让人唏嘘。 葛某怎么也没想到,就因为朋友主动来帮忙抓了只羊,突然猝死,朋友家属还给自己告了,他后悔啊,当初为啥不直接拒绝呢,一想起来心里就得堵得慌。 2024 年 12 月 25 日晚上,葛某到唐某家小酌几杯。酒桌上,葛某随口提及第二天一早要去自家的葡萄园里抓羊、宰羊。 唐某一听,那叫一个热情高涨,当即拍着胸脯表示,这事我必须得帮忙,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到时候你可得送我点羊肉尝尝。 葛某也没多想,笑着应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唐某就急不可耐地给葛某发消息。 葛某忙着干活也没有回他,其实,他也没真的想用唐某帮忙。 谁曾想,唐某哪肯罢休,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催促葛某快点去接他。 他这么热情,葛某反而不好意思拒绝了,于是,是开车把唐某接到了自家的葡萄园。 到了葡萄园,两人二话不说,撸起袖子就开始抓羊。这抓羊可不是个轻松活儿,得眼疾手快、身手矫健。好在他们配合得还算默契,也就5分钟的功夫,第一只羊就被束手就擒了。 可谁能想到,意外就在这时候突然发生、 当他们准备抓第二只羊时,唐某突然毫无征兆地晕倒在地,整个人不省人事。 葛某一下子慌了神,但很快镇定下来,赶紧对唐某进行胸外按压,同时手忙脚乱地拨打了 110、120,还通知了唐某的家属。 送医后,唐某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撒手人寰。 居民死亡确认书上那刺眼的“猝死”二字,给这场悲剧画上了沉重的句号。 葛某心情十分沉重,这是什么事啊,他也后悔不该让唐某来帮忙抓羊的,他去吊唁唐某时,给了5000块钱,也算是安慰他的家属了。 可让葛某没想到的是,唐某这一走,他的家属可没打算放过他。他们觉得,唐某是在帮葛某抓羊的过程中出的事,葛某必须得负全责。 葛某觉得委屈,自己真没要求他来帮工啊!是唐某自己主动打电话说要来的。而且他死后,自己还去吊唁,给了 5000 元呢。他那是猝死,跟自己可没关系。 于是,双方就唐某的死亡赔偿多次协商,但始终没谈妥。 唐某家属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葛某告上了法庭,索赔 62 万余元。 这事儿站在葛某的角度来说,确实有点“憋屈”。 唐某主动提出帮忙,甚至自己打电话催着要去,这说明他是个讲义气、爱凑热闹的人。 但作为成年人,最大的隐患往往是对身体的盲目自信。 抓羊是个体力活,尤其是在剧烈运动下,如果身体有隐疾或过度劳累,风险极大。 唐某没能量力而行,最后把命搭进去,对自己和家庭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再看葛某,他觉得赔偿有点“冤枉”,但也不完全无辜。 农村或熟人社会里,大家习惯了互相搭把手,往往觉得“只要不给钱就不算雇佣”,可从法律方面可不是这么认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和人情的交汇点在于,既然你享受了别人的劳力,你就得担起保障安全的责任。 虽然,葛某没强求唐某去,但唐某是在帮他干活时晕倒的,葛某作为受益方,哪怕只是出于慰问和道义,也要给家属一个交代。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葛某赔偿唐某家属166190元。 这件事给咱们提了个醒,帮忙得看本事,不能硬撑,求人帮忙也得看人,万一对方身体不合适,宁可多花点钱雇专业的人,也别图省事,欠下这份人情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