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是一位十分复杂而又具有话题性的人物,于是在网上会有人发起讨论问“如何评价以身殉国罪减一等这一观点?”。众所周知,刘湘在出川抗日之前可谓是四川的土皇帝,其在民间的评价呈现出两极分化。任四川省主席期间,整顿财政、修公路、办教育、稳定秩序,客观上推动四川近代化,维持了四川相对稳定;当然苛捐杂税、寅吃卯粮的现象也是非常严重的。在军阀争霸期间,四川的军阀应该算是相对有趣的,还立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规矩,有兴趣的老铁可以去看看。由此看来刘湘虽然改不了军阀共有的恶习,但总体上来看做人是相当有袍哥人家底线的,这段时间的刘湘有功也有过。 抗战爆发后就不用多说了吧,这是他一生中最高光的的时刻,在战火还离自己势力地盘十万八千里的时候,就主动把家底儿都押上万里赴戎机。而且公开放言“川军出川抗战,敌不退,川军不还。”与那些临阵脱逃、推三阻四甚至投敌卖国的人相比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临终遗嘱坚守诺言称“抗战到底,始终不渝,即敌军一日不退出国境,川军一日不还乡!”。在这里我做个大胆的假设,假设南京保卫战由刘湘来打,按照他的性格很可能就是战至一兵一卒以身殉国,那他的功绩恐怕还要高一个级别。总之我觉得应以抗战大义、以身殉国为最高标尺来评价他,不因其前半生军阀身份否定其民族气节。一个人只要能以身殉国,那么他生前再大的恶都不重要了。所以,才有网友调侃说“刘湘殉国后,我们川人骂骂咧咧地把他抬进了武侯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