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女子父亲在一家臭豆腐店打工,大年初五她要赶回外地上班,临走前想跟父亲吃最后一顿饭,就让父亲跟老板请2个小时假,可老板听后脸拉的老长,说“一分钟都不行”。女子跟老板理论,老板一生气,直接把父亲辞退了!看着父亲垂着头去后厨收拾东西,女子心酸不已,父亲整个春节就休息了1天,平日里加班也是家常便饭,还从来没有加班费,为了替父亲讨个说法,女子干脆在店门口大闹一番。 大年初五,年味儿还没散,李女士站在一一家叫“绝情臭豆腐”的店门口,大闹一场。 她不是来买臭豆腐的,是来替父亲讨说法的。 就在半小时前,她在这家店干了好几年的父亲,就因为试图请2个小时假,竟被老板开除了。 李女士的父亲是这家店的老员工了,店里的杂活儿基本全是他顶着。 据李女士说,父亲平时就没个准点下班的时候,别人都走了,他还得在后厨刷碗、备料。 好不容易熬到春节,父亲统共就歇了1天。大年初二就又跑回店里忙活,为了那几两碎银,把老腰都快累折了。 初五这天,李女士要回外地上班了。临走前,她看着父亲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心里酸得不行。 她没别的奢求,就是想带父亲出去,哪怕就吃顿便饭,父女俩坐下来好好说两句话,也就2个钟头的功夫。 她想着,平时父亲忙得脚不沾地,这大过年的,2个小时而已,老板总该给吧?而且工资该扣就扣,这都无所谓。 然而,她想得还是太理想了。 当老李硬着头皮跟老板张嘴请2小时假时,老板的脸拉得比驴还长,只回了一句话:不行,1分钟都不行,店里正忙着呢! 老李是个老实人,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尴尬地看着女儿。 李女士一听火就上来了,2小时能耽误多少生意?再说了,父亲平时加班加点怎么不说? 她气不过,跟老板理论了几句。结果这一理论,彻底把老板惹毛了,当场就放了狠话:不想干就滚! 就因为这2小时的假,父亲的饭碗被砸了。 看着父亲垂着头,默默回到后厨收拾东西,李女士心痛不已。 她知道,对于一个没啥技能的老人来说,再找一份工有多难。父亲心里肯定特别不好受。 她站在店门口,看着“绝情臭豆腐”那五个大字,越看越刺眼。这名字起得,简直是一语成谶。 后来面对记者的质问,店老板的回应更是让人血压飙升。他先是含糊其辞说“她在造谣”,被记者追问急了,干脆来了句“关你什么事”。 你要是觉得自己有理,就把考勤表、监控甩出来,证明老李平时偷懒了,或者那两小时店里确实忙得不可开交。 光靠一句“关你什么事”,只能说明心里有鬼,或者是傲慢到了骨子里。 这事儿为啥能引起这么大动静?因为老李不是一个人,他是千千万万个在城市角落里默默流汗的老人的缩影。 他们拿着最少的钱,干着最累的活,连最基本的“把人当人看”的尊严都常常被践踏。 现在的生意难做,大家都知道。但越是小本生意,越得讲个人情味儿。臭豆腐炸得再脆,酱料调得再香,如果心是黑的、冷的,食客嘴里不说,心里也会犯膈应。 你看人家胖东来,为啥能成网红?不就是把员工当人看吗?还有那个“最爱发钱”的崔培军,人家企业开年就能拿4亿订单,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员工把厂当家,拼命干出来的。 反过来看这家臭豆腐店,为了2小时的所谓工时,逼走一个勤恳的老员工,寒了在职员工的心,也让潜在的顾客觉得这老板太苛刻。 这种算计,其实是最大的愚蠢。你省下了2小时的工钱,却输掉了口碑。 如果李女士说的是真的,那这老板不仅是情商低,法商更是堪忧。 春节期间让员工加班,3倍工资给了吗?因为一次请假纠纷就直接开除老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跑不掉的。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李父作为核心员工,平时勤恳工作,仅因一次合理的亲情请假被拒后发生争执,显然不构成“严重违纪”。 老板的属于滥用管理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李父春节期间加班没有获得3倍工资,同样违反《劳动法》。 李女士虽然在店门口闹得不好看,但作为一个女儿,她替受辱的父亲站出来,这勇气值得点赞。 打工人的权益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靠一个个像李女士这样不愿忍气吞声的人争来的。如果大家都怕得罪老板,都选择沉默,那老板的“绝情”只会变本加厉。 别觉得自己是老板就能无法无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员工才是你最大的资产。你对员工刻薄,员工就对你敷衍,你给员工温情,员工才会给你卖命。 2小时的假,成全的是一份孝心,温暖的是一颗人心。可惜,这家店的老板不懂这个理。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