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周扒皮现世!”四川,一女子每天在某洗涤公司工作19小时,从早晨7点,干到下半夜2点,才拿3000元,还不给交社保,累的她想辞职不干了,不料公司却说:离职可以,扣1个月工资。而且,公司怕员工撂挑子走人,竟然2026年1月份的工资至今没发,老板说:旺季过完才发工资,你们走了就别想拿到工资。网友:机器人一天也要充电几个小时吧?周扒皮都甘拜下风! 一女子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洗漱后吃完早餐,她就得马不停蹄往某洗涤公司赶,因为公司7点就得打卡干活。 洗涤公司的工作又脏又累,她要不停地搬运、清洗各种物品,从早到晚一刻都不得闲,一直要干到下半夜2点。 一天的工作时长竟然长达19个小时。这哪是上班啊?简直就是在拼命!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让她的身体极度疲惫,每天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连跟家人说句话的力气都没有。 可即便如此辛苦,她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却只有3000元。这点钱,在如今的生活成本下,根本就不够花。 而且,公司还特别“黑”,连社保都不给交。这意味着她以后生病、养老都没有保障,心里别提多没底了。 女子每天就像一个陀螺,不停的转,收入却少的可怜,她觉得自己再这样熬下去,挣得钱都得花在医院。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女子实在撑不下去了,她累得想辞职不干了。 可当她向公司提出离职的时候,公司却露出了丑恶的嘴脸。 公司老板蛮横地说,离职可以,但是要扣1个月的工资。 女子一听就懵了,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凭什么说扣就扣啊? 更过分的是,公司为了防止员工撂挑子走人,竟然把2026年1月份的工资一直拖着不发。 老板还大言不惭地说:旺季过完才发工资,你们走了就别想拿到工资。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地耍无赖,把员工当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女子又气又急,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留下来继续干,她身体会垮,走人吧,又舍不得一个月工资。 此事经过曝光,大家纷纷指责这家公司太过分,有人说:“机器人一天也要充电几个小时吧?这公司比周扒皮还狠,周扒皮都甘拜下风!” 这家洗涤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员工每天工作19小时,远远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不交社保,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离职扣工资、拖欠工资,更是毫无道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为这位女子讨回公道,让这家“黑”公司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无德老板,旺季活多你不知道多发工资吗?把员工当牛使,欺负人老实害怕走了拿不到工资。罚他,直接罚死,老板自己都承认了,这得立案了!同工同酬。 还有人说,工作多长时间不是问题,问题只要给加班费就没问题,或者谈好工资就合法。劳动致富,劳动光荣。 员工每天累死累活工作19小时,拿的却是微薄的3000元工资,还不给交社保,这明显就是在压榨劳动者的血汗。 离职扣工资、拖欠工资,老板更是把无赖嘴脸展现得淋漓尽致。 说什么旺季过完才发工资,这完全就是强词夺理。员工靠自己的劳动挣钱,按时拿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哪能由着老板随意拖欠。 而且,劳动时间过长,严重损害了员工的身体健康,这是拿员工的生命在换取利益。 有人觉得只要给加班费或者谈好工资就合法,这种想法太片面了。 就算给加班费,也不能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时间,人的身体承受能力是有限的。 劳动致富没错,但得是在合法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 这家公司老板毫无道德底线,把员工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根本不把员工的权益放在眼里。 不能让这种公司继续为非作歹,要给劳动者一个公道。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此案例中,女子每天工作19小时,远超法定时长,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应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处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lianggzo
一告一个准
The sun
还不是惯的,不发工资就去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