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几天就拿到批捕令,这效率真的大快人心! 现在那两家子彻底慌了神,四处找人说和,想甩点钱把事儿抹平。 可早干嘛去了?动手把人往死里打的时候,那股子无法无天的嚣张劲儿,怎么这会儿全没了? 真以为钱是万能的,能买通法律,能抵消对别人的伤害?未免太天真了。 寻衅滋事的罪名已经板上钉钉,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情节恶劣的情况,三四年牢饭是跑不掉的。 最担心的是受害者家属心软,要知道,身体的伤能愈合,可心里的阴影可能一辈子都散不去。 这种身心双重的伤害,根本不是用钱能衡量的,也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的。 法律里确实有刑事和解的规定,但那是给真心悔悟、愿意承担责任的人留的,不是给这些事后想花钱买平安的人当“避风港”的。 就得让他们进去好好反省,尝尝失去自由的滋味,才能真正明白什么是敬畏法律,什么是尊重他人。 不然这次用钱摆平了,下次只会更嚣张,还会有更多人受害。 大家觉得受害者该接受和解吗?你认为这种人该不该从重处罚?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