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对男女上坟烧纸引发山火,祭祀变“烧山”,这下摊上大事了! 2026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五,晏某、张某在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某村上坟祭祀期间,因用火不慎引发山火,涉嫌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春节、清明等节日是祭祀活动的高峰期,我们缅怀先人重在心意,不拘泥于形式,提倡采用无火祭祀方式。一旦因祭祀用火引发火灾,不仅可能导致大面积林地、植被被毁,更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肇事者不仅将面临巨额赔偿,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此案中,晏某、张某在上坟烧纸过程中,因用火不慎引发山火,使祭祀变成“烧山”,且属于在政府明令禁止的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虽然官方暂未公布过火面积,但相关行为已涉嫌违法。 首先,二人的行为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属于非法野外用火;其次,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如涉嫌犯罪,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每一片山林、每一寸草木,守住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 祭祖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