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3军副军长余洪信,因奸污妇女,被连降三级。他心怀不满,竟在深夜持枪对其妻子开枪,又在军部大院行凶杀人,然后潜逃了。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人早年可是从枪林弹雨里闯出来的,抗美援朝立过战功,守边境、带部队都是一把好手,靠着实打实的军功一步步升到副军职,本该是军人的榜样,偏偏在和平年代彻底飘了,把军纪国法全抛到脑后。 他利用手里的职权侵害妇女,恶行闹得人尽皆知,举报信一封接一封,部队查实后给了连降三级的处分,这已经是念在旧功的宽待了。可他非但不认错,反倒觉得丢了面子,满心都是怨恨,直接把气撒在了无辜的人身上。 案发那夜简直像噩梦,他先持枪回家对妻子开枪,转头就冲进军部大院行凶,对着领导家属开枪,造成一死数伤,整个军营瞬间炸了锅,谁都没料到堂堂副军长能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军营里持枪杀人,这是触碰了最不能碰的红线,部队和公安立刻启动全城搜捕,封锁要道、排查村落,誓要把这个亡命之徒抓回来。他没敢往远处跑,就躲在山西榆次郊外的麦田里,走投无路之下,最终举枪自尽。 几天后村民在麦田里发现尸体,现场的手枪、指纹一比对,确认就是余洪信,这场震动全军的潜逃案才算画上句号。中央军委随后直接下令: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彻底剥夺他的军人身份。 回看整件事,真的让人唏嘘又气愤。战功不能抵罪,职位不能护短,不管你曾经为国家立过多少功,只要违法乱纪、伤天害理,就一定会被严惩。 和平年代的纪律,比战场的刀枪更要守得住,一旦私欲盖过初心、权力失控越界,再耀眼的过往,也救不了自毁前程的结局。军纪如山、国法无情,这是永远不会变的铁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