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生扶人被索赔22万?别急着简化为“扶人被讹”剧本。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主

天子出头 2026-02-20 20:59:51

两初中生扶人被索赔22万?别急着简化为“扶人被讹”剧本。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两个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在路口出现,被判定有次要责任(次责)。这是因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在某些地区法律上是不被允许或有严格限制的,因此被认为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从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从实际骑车技术和路口情况来看,学生的骑行技能和反应能力可能并不低于该女子,且女子本身骑车操作存在问题(躲避白色轿车过程中动作不当),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无接触事故的认定 所谓无接触事故,指双方未发生物理碰撞,但一方因另一方的行为受惊导致摔倒。此案中,女子因看到两名学生骑车突然出现而受到惊吓,导致自己失去平衡摔倒。 无接触事故责任认定较为复杂,需要判断学生骑车行为与女子摔倒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学生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这里交警认定学生有次责,说明他们认为学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女子的摔倒。 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女子实际住院花费约2万多元,但索赔高达22万元,远超实际医疗费用。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但22万元显得非常高,存在明显“讹诈”嫌疑。 如果法院判定学生有次责,赔偿金额通常会根据过错比例和实际损失来合理计算,远不会是女子索赔的如此高额。 学生的行为是否“扶人”反被讹的社会问题 这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好心扶人反被讹”的现象,导致一些人面对扶助他人的行为产生顾虑。 从法律角度看,扶助他人本身是善意行为,不应承担不应有的责任。但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责任划分还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 总结: 两名学生因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转弯角度问题,被认定负有次要责任,属于“无接触”事故责任认定范畴。 女子骑车技术不佳、躲避白车动作不当,也是导致摔倒的主要原因。 女子索赔22万元明显过高,属于恶意索赔行为,不符合法律赔偿原则。 法院最终判决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为准,22万元索赔不太可能支持。 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既维护弱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防止恶意索赔行为。此案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大家在做好事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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