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如东县马塘镇信用社的账本,每月都平。汤兰英每天烧掉23块钱,够买十斤

海边观潮客 2026-02-20 17:29:38

1975年,如东县马塘镇信用社的账本,每月都平。汤兰英每天烧掉23块钱,够买十斤肉、三十斤粮票、半条的确良裤子。镇上人说她“手面大”,没人查她手里的章和锁着的抽屉。 她第一次挪130块是在16岁,哭一场就完事;第二次300块,补张假单子,领导摆摆手让她“长记性”。1965年调进信用社,会计、出纳、保管全归她一人——不是她偷得巧,是钥匙本来就没配第二把。 有人借她钱,其实是她塞钱让人闭嘴;领导吃她请的饭,用的是信用社的款。大家心知肚明,但谁都懒得掀账本。不是查不出,是不想查。 情夫最后去揭发她,不是因为分钱不均,是听见风声说上面要“清查”,他怕坐牢,就先把她推了出去。 1977年判决下来,她死了。信用社换了铁皮柜,也多了个新规定:管账的不能碰钱,碰钱的不能管账。 那年她家猪槽里还剩半袋精米,信用社金库里只剩9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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