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1975年7月,江苏如东县马塘公社信用社里,会计汤兰英照旧在柜台后打算盘。 她不知道,几公里外的范家院子里,老范正把一支没墨水的钢笔咬得嘎吱响,琢磨着怎么写那封举报信。 汤兰英能逍遥十年,全靠信用社的致命监管漏洞。当时马塘信用社只有她一人办公,会计、出纳全由她一人包揽,管账又管钱,加上单位多次合并调整,上级监督几乎完全失效。她从1965年入职就开始贪污,十年累计侵吞公款4.5万元,这笔钱在当年相当于普通工人近百年的收入。她用赃款大肆挥霍,穿上海定制的呢料大衣、二十多件的确良衬衫,家里摆着两辆自行车,顿顿吃肉,还频繁宴请基层干部,用小恩小惠封住众人的口。她先后与7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把公款当成享乐与笼络他人的工具,早已丢掉职业操守与法律底线。情夫老范看清她贪腐数额巨大、迟早败露,怕自己被牵连追责,才毅然写下举报信。案件查实后轰动全国,汤兰英在1977年被依法判处死刑。我打心底里觉得,她的覆灭完全是咎由自取,绝对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触碰法律红线的人,终究逃不过制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