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河南郑州,一10岁男孩父母离婚,他和父亲一起生活,不久父亲再婚,男

王哥说世情 2026-02-19 23:28:21

“太离谱了!”河南郑州,一10岁男孩父母离婚,他和父亲一起生活,不久父亲再婚,男孩又跟母亲生活,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8万元压岁钱被父亲取走花到他再婚家庭,男孩质问父亲,父亲却说,你是我儿子,你的钱就是我的钱!男孩告到法院,要求父亲全部归还。 小辉怎么也没有想到,父亲母亲离婚,父亲非要争夺抚养权。 可是,他抢走了小辉,又不善待,他很快就结婚,小辉成了多余之人。 小辉从此以泪洗面,面对后妈他手足无措,父亲啥也不管,对小辉的委屈他看不见,小辉只有10岁的年龄,父亲只会说他调皮捣蛋。 到了最后,小辉实在待不下去,他找母亲,经过一番协商,小辉终于和母亲团圆。 他收拾东西,搬进了母亲的住所,俩人一番整理,发现小辉的压岁钱不见了。 小辉原本把压岁钱藏的很深,那是他10岁之前,每年收到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亲朋好友们给他的压岁钱。 他从小节俭,从不乱花收到的钱。 压岁钱每年累计,到他10岁时,已经攒到了80000元。 小辉有了这笔积蓄,他走路带风,那是他最后的底气。 和父亲生活期间,父亲对他爱理不搭,小辉曾经想过,一旦长大,他就会拿着压岁钱去找自己的母亲。 万幸的是,父亲有了新的家庭,早就已经对小辉无暇顾及。 既然他想跟着亲生的母亲,继母求之不得,一刻不停赶紧让他滚出去。 小辉带着自己的行李,还有自己的全部家当,他满怀希望,想拿着80000员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可是,这笔钱明明放的好好的,却被母亲发现,这笔钱早就不见了。 经过一番询问,小辉这才知道,父亲再婚时就把这笔钱拿走用了。 小辉虽小,但是非常的懂事,压岁钱是他私人财产,父亲竟然未经他的同意,就拿走了,花在他新的家庭里。 在小辉父亲心里,儿子啥也不是,他当初非要儿子,也不过是为了争一口气! 小辉不愿意了,在那个家庭,他并没有被善待过,那段日子对他来说,就像一段可怕的噩 梦。 他看尽了脸子,受尽了委屈,那8万块压岁钱,是他最后的底气。 他曾经想过,要逃离出来,远离父亲再婚的家庭。 他在这里,就是草芥一根,只有回到妈妈的怀里,他才是那个有妈的宝贝。 谁知父亲 脸 都不顾了,私自偷摸拿走花了,小辉火冒三丈,立刻找到父亲质问。 谁知父亲大言不惭,他告诉小辉: 我结婚需要开销,这些钱我先拿去用了。 父亲又说: 反正你是我的儿子,你的钱就是我的钱! 小辉泪流满面,那些钱是他每一年过年,当别的小朋友拿着钱买零食时,他忍住了。 买玩具时,他也忍住了,那是他一点一滴攒下来的,他希望攒够十万,就能实现他第一个小目标。 他没有想到,父亲竟然这样的人,他这才知道,为啥母亲和父亲非要离婚,这样的父亲,没有一点责任! 小辉苦苦哀求,要父亲把他的钱归还给他,父亲拒绝,一分钱都不愿还。 小辉伤心欲绝,在母亲的支持下,小辉告到法院,要求父亲归还他所有压岁钱及利息。 有人认为,这种男人,是哪个有福的女子接盘了?真替她感到幸福,好日子在后面等着她呢! 也有人说,压岁钱说到底,其实是父母的钱,别人给你娃,你同样要给别人娃钱。 可就算这样,也应该跟前妻一人一半吧,还有就是,如果你孩子不出生,难道你就不给别人孩子压岁钱了? 而事实上是,拿孩子的钱娶老婆,一点脸面都不要了?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压岁钱是长辈对孩子的无偿赠与,一旦钱交到小辉手里,所有权就完全属于他,跟父亲的“礼尚往来”没任何关系。 也就是说,父亲给别人孩子也发了红包,那是父亲单独的人情支出,不能抵消小辉的个人财产。 之前也有类似判例,明确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孩子的压岁钱,挪用的必须全额返还。 《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监护人只能为了孩子的利益才能动用孩子的财产。 比如交学费、看病,像小辉父亲把钱拿去给新家用,完全跟小辉的利益无关,属于违法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最高院典型案例也已经明确,这种情况不仅要返本金,还得赔付相应的利息。 小辉已经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对自己的压岁钱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父亲擅自取走,没有尊重他的意愿。 简单说,父亲那句“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小辉的8万是实打实的个人财产,父亲必须全部返还。 因此,法院判决,小辉父亲返还小辉压岁钱和利息。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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