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就不需要担责吗?”一男子被两条流浪狗追咬致伤,投喂人赔偿了13万。网友:如果找不到投喂人,找谁理赔? 一男子在路上被两条流浪狗追咬致伤,幸运的是,这两条流浪狗是被两人长期投喂的,而该男子也找到了这两个投喂人。 法院判投喂人赔偿该男子13万元。 有的网友认为这样的判决不合理:做善事难道还有错吗?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看。 首先,投喂流浪狗就是善良之举吗? 换句话说,这样的行为是否值得提倡? 流浪狗从哪里来的? 主要来自弃养。要找责任的源头,就应该找到那些养狗又弃养的人。 如果没人投喂,就会少了一些流浪狗。 正是因为有人故意投喂,才让更多的流浪狗得以生存。 如果这些投喂人确实善良,为什么不领养? 他们做着自以为的善事,实际上是在滋养潜在的安全和环境隐患,是在让他人为他们所谓的善良买单。 一句话,和投喂流浪狗相比,领养或许更善良; 投喂流浪狗的行为不应该被提倡。 其次,就算是善良的初心,难道就不应该对结果承担责任吗? 如果我们理性一点就应该承认,有时候善心未必能达成我们想要的结果,是否是“善事”还要两说。 不管初心是善还是恶,一个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 之前有过相关判例。 有个羽毛球馆的工作人员投喂一只流浪猫。 有一天,某单位举办羽毛球赛,而那只猫窜到了球场上,被一男子踩到,崴伤了脚踝。 法院的判决支持受伤的男子索赔。 有时候,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当事人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来判断一件事是否正确,而是应该看结果。 善良也是要对结果承担责任的,有时是被褒奖,而有时也可能会受到处罚。 各位网友觉得投喂流浪狗的人赔偿受伤男子13万的判决合理吗? 这不仅让我们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那两条流浪狗没人投喂,或者没有找到投喂人,该男子应该向谁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