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汉奸陈公博,被枪毙的现场,临刑前他对身边的狱警说道:"我有钢笔一支,是兆铭兄所赠,有一枚一等旭日大绶章,为日本天皇所赠,此两物都在我床上,要求随葬",还没有等狱警回答,身边的法警看不下去了,催促着他赶紧"上路"。 1946年6月3日,苏州狮子口监狱的院子还笼罩在薄雾中。陈公博穿着整齐的灰色囚服,从死刑囚室被押解出来时,特意整理了衣领。 这个曾权倾一时的汉奸,即将迎来最终的审判,走到这一步只因为他七年前的那个选择。 1938年12月,当汪精卫秘密逃离重庆时,陈公博最初是反对的。他当时曾力劝汪精卫"勿作和运之想",甚至为此与汪激烈争吵,但这种反对立场在汪精卫的反复游说和他自身的政治野心面前逐渐瓦解。 陈公博与汪精卫的关系非同一般,汪对陈可以说是有“知遇之恩”。早在1925年,汪精卫执掌国民政府时,他将年轻的陈公博提拔为中央党部书记长,这成为陈公博日后难以割舍的情感羁绊。 1932年蒋汪合流后,陈公博出任实业部部长,始终以汪精卫马首是瞻。这种紧密的政治同盟关系,最终成为他走向叛国之路的重要推手。 1940年3月,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犹豫后,陈公博最终接受汪精卫邀请,出任伪立法院院长。这个决定背后既有对汪精卫的私人忠诚,也有对权力地位的渴望。他在日记中写道:"既已上船,便须同舟共济",这种自我安慰式的辩解,掩盖不了其背叛民族的事实。 在汪伪政权中,陈公博通过实际行动向日本和汪精卫证明其价值。1942年他作为"特使"访日,在觐见天皇时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因而获授那枚后来要求随葬的一等旭日大绶章。 同时,他还兼任上海市长、清乡委员会委员长等要职,积极推行伪政权的各项政策。 至于汪精卫所赠送的那支钢笔,是1935年汪精卫在行政院长任上所赠,笔杆上刻着"精诚合作"四字。当时陈公博刚出任实业部长,正是与汪精卫政治蜜月期的开始。这两件要求随葬的物品,恰好象征着他人生中两个关键阶段:与汪精卫的结盟,以及对日本的投靠。 不过这一切都要随着他因“叛国罪”被判处死刑而烟消云散,当八名宪兵将他押运至监狱后面的空地上时,他却突然停步,向典狱长提出以钢笔和勋章随葬的请求。 这个请求看似不合时宜,但背后隐藏着他试图为自己政治选择做最后辩护的意图。 1944年汪精卫病逝后,陈公博继任伪国民政府代主席,集大权于一身。这个短暂的权力巅峰,反而加速了他的覆灭。在日本战败前夕,他试图通过配合蒋介石接收沦陷区来寻求退路,但这一切都已无法改变其汉奸命运的终局。 1945年10月他被从日本押解回国,1946年4月在江苏高等法院接受公审。起诉书列举的十大罪状中,"缔结密约损害国家利益"与"主持清乡运动残害同胞"成为量刑关键。尽管他自撰《八年的回忆》试图狡辩,但法庭最终仍判处死刑。 当法警打断陈公博的遗言时,围观的市民中传出叫好声。有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高声喊道:"还记得金陵城下的冤魂吗?"这句话让原本保持镇静的陈公博突然踉跄,最后由两名宪兵搀扶着走向刑柱。 枪决在早上6时15分执行,法医验尸报告记载:"子弹自后心射入,前胸穿出,当场毙命。"这个曾经在政坛上翻云覆雨的人物,最终以54岁之龄倒在刑场上。当时鲜有人注意到,那天正好是他担任汪伪政府代主席两周年的日子。 那枚引发争议的旭日大绶章后来有了新归宿,1951年,它在南京举办的"抗战罪行展览"中亮相,作为日本侵华罪证陈列在玻璃柜中。 信息来源: 人民网|《中共一大代表陈公博沉浮录》 文|绝对反冲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