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元一桌的婚宴,亲友吐槽是吃过最难吃的!女子要求退款被拒,酒店:嫌难吃就

笔尖下说法 2026-02-14 22:45:06

“4000元一桌的婚宴,亲友吐槽是吃过最难吃的!女子要求退款被拒,酒店:嫌难吃就退钱?没这个道理!” 浙江金华的黄女士,这几天气得饭都吃不下。 去年年底她结婚,和老公跑了好几个月,挑了七八家酒店,最后定下一家在当地还算有点名气的。婚宴标准3988元一桌,一共订了11桌,算下来4万多块钱。黄女士心想,这个价格不低了,大龙虾、海参、牛肉,菜单看着挺有面子,亲友们肯定吃得满意。 婚礼当天一切顺利。鲜花、掌声、祝福,黄女士和丈夫在亲友的见证下完成了人生大事。宾客们推杯换盏,场面热闹得很。黄女士忙着敬酒,也没顾上吃几口菜,心想反正花了钱,酒店肯定给安排得妥妥的。 结果婚礼刚结束,第二天开始,她的手机就没消停过。 先是她小姨发消息:“妮儿,昨天那菜咋回事啊?端上来就是凉的,牛排硬得我牙都快崩了。” 接着是她闺蜜:“姐妹,我本来不想说的,但那个螃蟹真的一股怪味儿,我吃了一口就放下了,没好意思声张。” 再然后是表哥、表姐、同事、同学……一个接一个地来吐槽。到最后,有个平时说话直的老同学直接来了一句:“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难吃的婚宴,真的,不骗你。” 黄女士当场就破防了。 她赶紧打电话问了一圈,把大家的反馈汇总了一下:大部分菜品上桌时已经是温的,有的直接是凉的;牛排咬不动,筷子戳都戳不进去;最离谱的是螃蟹,有好几个人说闻着有异味,一看就是死蟹做的。 黄女士气得浑身发抖:我花3988一桌,就给我吃这个? 她当即找到酒店,要求给个说法。她的诉求很简单:退5000块钱,算是赔偿。 结果酒店的态度让她更生气了。 酒店负责人听完她的投诉,先是打太极:“这个嘛,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有人觉得好吃有人觉得不好吃,很正常。” 黄女士把亲友的反馈一条条摆出来,对方才松了口:“这样吧,出于客户关怀,我们可以给你2000元代金券,下次来消费能用。” 黄女士差点没笑出声:下次?我这次都被坑成这样了,还下次?她当场拒绝。 酒店也硬气起来:“那你要是坚持退款,我们没办法。不能因为你觉得难吃就退钱,没这个道理。” 黄女士气得说不出话,这事儿就这么僵住了。 这事儿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有人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面子问题。以后亲戚聚会,提起你家婚宴,人家就说‘哦,就是那个最难吃的那家’,你受得了?” 有人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民法典》第577条,酒店提供的菜品不符合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尤其是螃蟹有异味,已经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不是难不难吃的问题,是能不能吃的问题!” 还有人说出了关键:“酒店就是吃准了新人怕麻烦、怕闹大,才敢这么糊弄。婚宴当天新人忙着敬酒,根本顾不上吃,等发现有问题,钱已经付了,人也散了。” 说实话,这事儿最让人生气的,不只是那几盘凉菜和死螃蟹,而是酒店那种“你爱咋咋地”的态度。 “出于客户关怀给2000元代金券”——这话听着像施舍。明明是他们的错,搞得好像是在可怜你。更可笑的是那句“不能因为觉得难吃就退钱”,这话听着有道理,可问题是,这哪是“觉得难吃”的事?菜是凉的,螃蟹是臭的,这叫“难吃”吗?这叫“不能吃”! 黄女士花了4万多,图的啥?图的就是在亲友面前有面子。婚礼是一辈子的大事,婚宴是婚礼的重头戏。亲友大老远赶来,随了份子钱,结果吃的是凉菜死螃蟹,换谁谁不窝火? 有网友说得特别扎心:“这不是钱的事,是良心的事。酒店要是有点良心,就该主动道歉退款,而不是拿2000元代金券打发人。” 还有人说:“黄女士应该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螃蟹有异味,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查实,罚款跑不了。到时候酒店就不是赔5000的事了。” 这话说得在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黄女士这11桌婚宴花了4万多,真要较真起来,十倍赔偿就是40多万,酒店还敢这么横吗? 当然,黄女士不一定非要闹到这个地步。但至少,酒店欠她一个真诚的道歉,欠所有宾客一个说法,欠整个行业一个警示:婚宴不是一次性的买卖,新人的面子,亲友的期待,都押在这一顿饭上。你可以赚这份钱,但请你对得起这份信任。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黄女士该不该继续维权?5000块钱的赔偿要求合理吗?如果你是黄女士,你会怎么做?来评论区聊聊! (来源:金华晚报、网友评论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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