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山西太原,一女子花500万买了一栋楼,一共17套房子,大红本写的是她的名

霁雾阙任 2026-02-13 14:52:36

[微风]山西太原,一女子花500万买了一栋楼,一共17套房子,大红本写的是她的名字,房子却被别人住了30年,坚决不腾房,占房的人觉得住的时间长了,就是他们的了,他们联合起来,安了一个大门,女子连家门都进不去了。女子放言:必须腾房,否则以后谁还买不良资产? 山西太原外面的风冷得很,一位女士就站在那么一栋看起来很有年头的老旧居民楼前面,手里死死攥着那个刚拿到手还热乎的“大红本”,口袋里揣着的是她花了整整500万真金白银换来的产权明。 可就在这会儿,她哪怕是想往那个楼道里迈进去一步都办不到。 因为横在她面前的,是一扇焊得死死的,结结实实的大铁门,还有这扇门背后那帮人构筑了整整三十年的“人肉堡垒”。 这可真不是什么电影里编出来的桥段,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金融资产处置大僵局。 这女的手里握着的,那是17套房子的绝对所有权,那是她通过正规得不能再正规的法拍程序,从银行手里接过来的不良资产包。 按道理讲,钱交了货拿了,证在手房我有,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但在那扇冷冰冰的大铁门后面,住着的那17户人家,人家压根就不认这张纸,觉得那就是张废纸。 这帮住户可不是那种随便闯进来的流浪汉,他们全是这栋楼原先所属企业的老职工。 就在这几百平米的小空间里,时间的流速好像跟外面完全不一样。 这女的是活在2026年的法治逻辑里,讲的是法律讲的是产权,可那些住户们呢,还死死停留在1994年的单位集资时代没出来。 咱把时钟往回拨个32年,那会儿的3000块钱可是一笔巨款啊,在这个内陆城市,足够一家老小舒舒服服过半年的。 当年企业搞集资建房,职工们那是咬着牙从牙缝里省出这笔钱交上去的。 虽然分房通知上白纸黑字写着“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但在那个福利分房还没彻底结束的年代,谁会去抠这种字眼啊? 大家伙儿心里都默认这就是“如假包换”的自家窝。 这17户人家就在这儿生儿育女,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送走老一辈离世,墙皮里的每一道裂缝都刻着他们的体温,这房子早就跟他们长一块儿了。 真正的“雷”其实是原先那个企业悄悄埋下的。 大概是在2001年前后,那家企业资金链断了,日子过不下去了,反手就把这栋住了人的楼抵押给了银行。 按住户的说法,这波操作那是相当隐蔽,既没有找职工签过字,也没人哪怕跟大伙儿知会一声。 等到企业最后破产倒闭,两手一摊,债务成了烂账,楼就成了抵给银行的物件。 银行虽然拿着法院的胜诉判决,但也傻眼了,因为面对这几十户老弱病残,真要强制执行,那就等于把人往绝路上逼,这事儿根本没法干。 于是,这判决就成了一张被搁置了多年的“法律白条”,直到被打包扔进不良资产市场,被这位想抄底捡漏的女的一把给接住了。 最让住户们心态彻底崩盘的是啥呢?是同楼栋里竟然有两户人家,早些年不知道咋弄的,居然成功办下了房产证。 这就像一根刺,深深扎在剩下那17户人家的心窝子上:既然有人能办证,那就说明房子本身没问题啊,肯定是企业当年把大伙儿给“坑”了。 如今这新房主拿着《民法典》找上门来要收房,这简直就是往伤口上大把大把撒盐。 在这女的看来,这事儿简直荒谬到了极点,她翻开《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黑纸白字写得清清楚楚,每一个标点符号都站得住脚。 企业既然破产了,产权也转移了,原先那种依附于单位的所谓“居住使用权”理应也就跟着散了。 但住户们可不管这一套,他们搬出了另一套生存逻辑。 虽然他们拿不出正儿八经的租赁合同,却扯着嗓子高喊“买卖不破租赁”。 在他们那种朴素的价值观里,住了三十年就是事实上的契约,当初交的那笔集资款那就是永久的租金。 “想让我们搬?除非把那逝去的三十年光阴和这么多年的通货膨胀都给我们补回来。” 双方就这样僵在了太原那冷飕飕的寒风里,一边是拿着国家颁发的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却只能吃闭门羹的合法业主。 一边是觉得自己被历史抛弃,必须死守最后一块阵地的老职工。 这女的也没打算退缩,直接把话撂在了明面上:“这房必须得腾! 如果连我这有红本正经买来的都收不回房,以后谁还敢碰银行的不良资产这块烫手山芋?” 这句狠话,那真是精准地刺中了当前金融市场的软肋。 现在的楼市早就不像以前那样闭着眼都能赚钱了,不良资产处置(NPL)可是化解银行坏账的关键一环。 如果500万真金白银买来的法拍房最终变成了一张废纸,这种信用危机一旦传导开来,那破坏力可远超这一栋楼的价值。 但这又是一个几乎无解的死结。法院如果真的强制执行,那这17户人家能去哪儿?如果不执行,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还往哪儿搁? 对于那位站在门外的女士来说,这500万买来的或许根本不是什么财富,而是一堂昂贵的社会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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