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死谁有理!浙江宁波,24岁男子去某小区找女友,将车停在小区后,进入18楼顶

小凡风鸣 2026-02-13 20:38:46

不是谁死谁有理!浙江宁波,24岁男子去某小区找女友,将车停在小区后,进入18楼顶楼天台,随手捡起晾衣绳,系在一根管子上,另一端系在自己腰部,翻过防护墙顺管道往下爬,万万想不到绳子断了,男子从高空坠亡。   年轻生命荒唐落幕令人扼腕,更具争议的是,男子父母将矛头指向小区物业,索赔54万余元,声称物业未管好天台才酿成悲剧。   一边是丧子之痛的父母,一边是倍感委屈的物业,这场官司孰是孰非?法院的判决,彻底打破“谁死谁有理”的歪理,警醒全网。   悲剧发生在2025年4月12日早晨。   24岁的陈某某(2000年出生,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驱车前往女友居住的北仑区某小区,8点12分停车,8点13分进入电梯,8点25分抵达18楼天台。   令人费解的是,他未联系女友、未上门敲门,反而径直走向天台。   抵达后,陈某某随手捡起业主晾晒用的尼龙绳,未检查结实度,便将一端系在天台公共管道上,另一端缠绕在自己腰部固定,随后翻过防护墙,抓着管道往下攀爬。   他以为这是见女友的捷径,却不知脆弱的晾衣绳根本承载不起他的体重。   攀爬中途,晾衣绳突然断裂,陈某某从18楼高空坠落,路人发现时,他已当场身亡,头部遭受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   陈某某父母得知噩耗后崩溃不已,不愿接受儿子因自身行为丧命,一口咬定物业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将其诉至法院,索赔54万余元,要求物业承担30%责任。   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陈某某父母哭诉,若物业锁上天台门、管好晾衣绳,儿子就不会出事。   物业公司当庭举证辩解,称天台门敞开是为保障消防疏散,符合相关规定,无强制上锁要求;防护墙高1.25-1.26米,符合安全标准,且张贴了危险警示标识,尽到提示义务。   至于晾衣绳,是业委会商议搭建,方便业主晾晒,并非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预见高空攀爬的危险,其主动实施违规行为,是悲剧发生的直接根本原因。   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一款,陈某某应对自身行为负全部责任;物业已尽安全保障和提示义务,其管理与坠亡后果无法律因果关系,无法预见和阻止该危险行为。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某某父母全部诉讼请求,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判决出炉后全网赞同,虽年轻生命消逝令人惋惜,但惋惜不等于免责,更不能成为“谁死谁有理”的借口。   这场悲剧警示所有人:成年人最大的清醒,就是敬畏生命、遵守规则,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人会为你的荒唐和侥幸买单。 信源:小伙在18楼天台系晾衣绳攀爬而下坠亡 家属起诉物业索赔54万元,一审判了-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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