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谁死谁就有理!”在浙江宁波,一24岁小伙为寻找女友,竟从小区18层顶楼攀爬而下。不料中途绳索断裂,小伙不幸坠楼身亡。此后,小伙的父母觉得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疏漏,对儿子的离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他们把物业告上法院,要求索赔54万元。网友:“再心疼,也不能乱怪谁!” 2000年出生的小陈,是陈先生夫妇的第二个儿子,出事的时候才24岁,正是年轻气盛、谈恋爱的年纪。 2025年4月12日这天一大早,小陈开车来到女友所在的小区,准备去找女友。 停好车之后,他直接上到了18楼的顶楼天台。 大概在早上8点25分左右,小陈出现在天台。 当时天台的小门是敞开的,墙边有1.25米到1.26米高的防护墙,墙上也多处贴着“禁止攀爬,危险”的警示标语。 天台中央的晾衣架和尼龙绳,是小区业委会专门安装的,方便业主平时晾晒衣物。 不知道是想给女朋友一个惊喜,还是一时头脑发热,小陈竟然拿起一根晾衣服用的尼龙绳,把绳子的一端系在天台的管道上,另一端绑在自己的腰上,打算翻过防护墙往下攀爬。 可他刚爬上防护墙,绳子突然就断了。 从18楼高空坠落,结果可想而知,小陈当场就失去了生命。 当噩耗传到家里,陈先生夫妇彻底崩溃了。辛辛苦苦养到24岁的儿子,出门前还好好的,转眼间就天人永隔,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任何人听了都会感到痛心。 在巨大的悲痛之下,老两口把所有的情绪都归结到了小区物业身上。 他们认为,是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天台门没有锁、管理不到位,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发生。 于是,他们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物业承担30%的责任,即赔偿各项损失一共54万多元。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之后,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大家的看法也各不相同。 很多人第一时间心疼小陈的父母:“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说没就没,换谁都接受不了,能理解他们想找一个出口的心情。”“当爹妈的太苦了,这种痛真的不敢想象。” 也有不少人觉得,悲剧的根源还是小陈自己太冲动:“都24岁了,不是小孩子了,天台禁止攀爬的警示标志写得明明白白,晾衣绳也根本不能用来承重,这么简单的危险都意识不到吗?”、“自己非要做危险的事,就算防护再好,也拦不住想冒险的人。” 还有很多人支持物业,认为物业该贴的警示贴了,该做的防护也做了,天台门常开是消防要求,本来就符合规定。如果这样都要赔偿的话,那以后小区的安全责任就没有边界了。 那么,那样会怎么判呢? 法院在对本案进行仔细审理之后,认为小陈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是他自己主动实施了危险的攀爬行为,这才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他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而对物业公司来说,物业公司已经按照要求设置了防护设施、张贴了警示标志,天台门常开也符合消防相关要求,物业的管理行为,和小陈的死亡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物业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陈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实所有人都明白,失去孩子的父母是最痛苦的,他们的悲伤和无助值得同情。但感情归感情,责任归责任,这是两回事。 一个24岁的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和生命负责。无视警示、无视危险,执意做出冒险举动,最终酿成的后果,又怎能归咎于他人呢? 我们常说,父母永远在为孩子操心,可孩子长大成人之后,更要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要知道,一次冲动,一次侥幸,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生命,更是整个家庭。 对此,你怎么看?你更心疼失去孩子的父母,还是认同法院的判决?你觉得在这件事里,物业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