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送小三金镯,为啥有的退一半,有的必须全退? 辽宁这个金镯案,最让人清醒的

托托明代的约 2026-02-09 14:43:15

同样是送小三金镯,为啥有的退一半,有的必须全退? 辽宁这个金镯案,最让人清醒的不是判决,而是看清一个男人的真面目。 70后男子王某伟,明明有家有室,却故意隐瞒已婚身份,对90后周某谎称自己离异,一步步骗取信任,确立恋爱关系。 为了哄人,他大手一挥,花 25012元 买了一只黄金手镯送给对方。 东窗事发后,原配直接起诉,要求全额返还。 周某在庭上委屈辩解:自己是被骗的,从头到尾不知情,只愿意退一半。 结果庭审里王某伟当场表态:我支持我媳妇,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要回来。 有人觉得这一幕解气,但我想说:这句话,半毛钱都洗不掉他从一开始就烂透的事实。 错的起点,从来不是礼物,也不是最后退不退钱。是他婚内出轨、欺骗感情、隐瞒婚史、擅自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他先用谎言骗一个女生,再用夫妻共同财产装大方;事情败露,立刻转头站队老婆,撇得干干净净。 从头到尾,他都是既背叛婚姻,又欺骗感情,两头算计,两头都想保。 一句“我支持我媳妇”,不过是利益面前的趋利避害,不是悔改,更不是深情,只是最自私的选择。 法院判得很清楚:婚内大额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全额返还。 小额日常花费或许会酌情处理,但这种大额贵重、一次性赠与,法律态度很明确:必须全退,没有“退一半”的说法。 这件事最该看清的真相是:别同情渣男,也别美化他最后那句“支持媳妇”。他从第一步就错了,错在背叛、错在欺骗、错在拿家里的钱去外面装深情。 女生也要清醒:已婚男人的甜言蜜语和贵重礼物,从来都不是偏爱,是陷阱。真到出事那天,他只会护着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利益,不会护着你。 不知情、被欺骗、很委屈,都改变不了财产性质。已婚男人的大方,本质是拿家里的钱装深情。 收这种礼物,最后只会人财两空、官司缠身,连送你礼物的人,关键时刻都不会站你这边。 有人说女生太冤,是被骗的。也有人说活该,谁让你收贵重礼物。 在我看来:感情里的委屈是一回事,法律上的财产是另一回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法院的这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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