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李玉琴到看守所探望溥仪,管理员考虑到两人14年没同房,破例让她留宿一晚,谁知同居一晚后,李玉琴便萌生了离婚的想法! 说起来,李玉琴和溥仪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什么感情可言,更像是一场各取所需的捆绑。 1943年,年仅15岁的李玉琴,被日本人当作“礼物”送到了伪满洲国皇帝溥仪身边,成了他的“福贵人”。溥仪给李玉琴定了21条规矩——必须无条件服从他,不能回家见亲人,不能私存一分钱,甚至连愁眉苦脸都不行,全程得做个温顺听话的“玩物”。 李玉琴在伪皇宫里待了两年多,看似锦衣玉食,实则和囚徒没区别。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洲国倒台,溥仪仓皇出逃,临走前骗她说会回来接她,结果一转身就被苏军俘虏,彻底没了音讯。 这一等,就是十多年,这期间,李玉琴的日子过得颠沛流离。直到1953年,她才终于回到母亲身边,参加了扫盲班,在图书馆找了份工作,才算真正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也慢慢明白,婚姻该是平等的,女人不该一辈子活在别人的掌控里。 1955年,李玉琴收到了溥仪从抚顺战犯管理所寄来的信,信里满是愧疚。念着这十几年的名分,李玉琴开始每隔两个月就坐六个小时火车,去抚顺看溥仪,每次都带着自己省吃俭用买的吃穿用品,想着能帮溥仪改善一点。 可几次探望下来,李玉琴心里的期待,一点点被浇灭。她每次去,都想跟溥仪说说自己这些年的艰辛,可溥仪从来都没认真听过,张口闭口都是自己的改造心得,关心着自己什么时候能被特赦,至于李玉琴过得好不好,他压根没放在心上。 有一次,李玉琴带了两包水果糖,那是她半个月的工资换来的,结果溥仪接过糖,拆开就往自己嘴里塞,连一块都没想着分给她,这个小动作,像根刺,扎得李玉琴心里发疼。 1956年这次探望,李玉琴犹豫了很久,终于红着脸跟管理员提了个请求:“我们结婚十四年,从来没真正同房过,能不能让我在这里留宿一晚?” 管理员看着这个执着的女人,又考虑到两人法律上还是夫妻,且分开了这么多年,心软之下,特意请示了上级,破例答应了她的请求,还特意腾出一间屋子,从招待所借来了被褥,想着能帮两人缓和关系。 李玉琴觉得这一晚,或许能拉近两人的距离,说不定能找回一点夫妻情分。可等到房间门关上,只剩下她和溥仪两个人时,她才发现,两人之间的隔阂,早已深到无法逾越。 溥仪比她大22岁,言行举止间,依旧带着当年“皇帝”的架子,哪怕是在战犯管理所改造了这么久,骨子里的自私和冷漠,一点都没变。 那一晚格外漫长,李玉琴试着跟溥仪聊家常,说自己每月工资28块5,说图书馆的工作很充实,可溥仪要么打断她,要么心不在焉地应付,满脑子都是自己的特赦和未来,压根没心思听她说话。 李玉琴又试探着问他,等他出去以后,两人打算怎么过日子,溥仪却含糊其辞,连一句肯定的话都给不了——他自己都是个前途未卜的战犯,哪里敢谈未来。 那一刻,李玉琴彻底清醒了。 她看着这个男人,突然觉得无比陌生,也无比可笑。自己这十四年的等待,到底等来了什么?等来了一个心里从来没有自己、只活在过去的“末代皇帝”,等来了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等来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被白白消耗。 天一亮,李玉琴就平静地跟溥仪说:“我们离婚吧。”溥仪当场就愣住了,他从来没想过,这个当年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福贵人”,竟然敢主动提离婚。管理员闻讯赶来调解,可李玉琴态度坚决,只重复一句话:“我等不起了,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那一夜的留宿,根本不是缓和关系的契机,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溥仪骨子里的自私和守旧,也照醒了李玉琴。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摆布的小姑娘了,她有自己的尊严,没必要再守着一个心里没她、给不了她未来的男人。 1957年5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十四年的捆绑,终于画上了句号。 离婚后的李玉琴,嫁给了一位工程师,有了自己的孩子,真正过上了她向往的、平淡又温暖的普通人生活。而溥仪,直到1959年被特赦后,才明白自己当年的过错,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一场破例的留宿,没能挽回一段婚姻,却成全了一个女人的觉醒。 李玉琴的勇气,放在当年那个年代,确实难得,也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所有人:不管什么时候,女人都要为自己而活,与其守着一段没有希望的感情,不如勇敢转身,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